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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交局复函〔2021〕18号关于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2号提案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7-08 14:53:28

彭代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江习高速公路限速的建议》(26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迅速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重庆市交通局、高速公路执法单位重庆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高速公路运营维护主体江习高速公路公司进行了汇报与会议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限速标准问题     

根据2014114日重庆市交通局下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委路〔201489号〕)及2015413日重庆市交通局下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施门图设计的批复》(渝交委路〔201544号),江习高速(重庆境)技术标准为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由于江习高速需穿越南部山区,雨雾大且持续时间较长,长下坡、弯道、隧道较多,故在进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更多考虑行车安全。江习高速设计速度虽为80km/h,但实际执法过程中采用人性化执法方式,最高限速实为100km/h

2021520日之后,高速执法将交由公安系统处理。若有后续问题,将由公安系统进行释疑与答复。

二、限速标志设计问题

高速公路限速是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5部分:限制速度》(GB 5768.5—201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20201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 3381-02—2020),对高速路限速标志设计作了进一步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

感谢您对我区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动力,心系群众,加强协调,为交通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1518

(联系人:唐横;联系电话:1994686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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