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14 15:06:22 大 中 小
尊敬的廖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滩路、吴朱路增加治超设施并强化监管的建议》(第65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思考,并提出宝贵意见。下面,从四个方面向您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一、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
按照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区府公文办件〔2025〕4954号的领导批示,参照市治超工作组工作制度,我区成立了江津区公路治超工作组,其成员单位包括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区交通运输委在内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全区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治超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5年,我委以“非现场治超点+路面流动治超”的方式,有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利用5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101993台次,8个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货运车辆1207455台次,超限超载立案402件,其中,通过非现场治超点检测立案并处罚280件,流动治超执法过程中作出行政处罚122件。
(一)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结合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治超工作组治超工作要点,摸排并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场站6家,开展超限溯源,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源头倒查,将超限运输源头企业信息推送至相应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2025年,推送相关信息103条,查处货运源头配载企业违规配载、超限出站案件5件、道路货运企业违规经营案件36件,处理“一超四罚”案件21件。
(二)狠抓路面执法检查。开展“百吨王”货车、罐体货车、车辆运输车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固定治超+流动治超”模式,依托现有5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和8个流动治超点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路警联合执法,依法打击超限运输和非法改装货运车辆。2025年,开展路警联合治超320余次,查处违法超限案件91件,其中查处“百吨王”货车2台,累计卸载2062.5吨。
(三)持续推进科技治超。我区现有在运行超限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点8处,相关数据全部接入市治超联网系统,区内非现场治超网络格局基本形成,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石滩、吴朱路治理情况
(一)石滩、吴朱路的超限管控措施。
石门及周边货运源头主要以丹凤社区矿山、石门码头货物转运为主,我委根据货运线路分布,主要采取以下两方面的管控措施:
一是固定站点与科技手段协同覆盖。石门及周边主要运输通道已实现:石门至G348永川方向设置吴市治超站、永津路非现场点、沙湾治超站;至G348江津方向设置油溪非现场点;至S547朱杨、永川方向设置松溉非现场点;
二是流动治超和联合执法协同管控。针对片区货运源头,我委相关执法大队多次深入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向企业及相关从业者讲解超限危害与法规,强化源头守法意识。同时,加大重点路段的流动治超,多频次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路警联合执法。
(二)津北片区超限治理情况。
我委下属交通执法支队三大队主要负责油溪、吴滩、朱杨、石门4个镇街的交通执法服务工作。2025年,大队利用片区设置的吴市治超检测站、G348永津路非现场检测点,共检测车辆269097台次,立案41车次;在重要国省线道公路通过流动治超、定期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26起。2026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的G348油溪非现场检测点共检测车辆19973台次,立案2车次。
(三)新增非现场治超系统面临的问题
我区已经建设且投入使用的非现场共8套,均为我市“十四五”规划范围,也是建设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单车道的预算金额约为75万元,前期建设资金由交通部、市交委补助及我区财政预算共同筹建,涉及我区重点桥梁、货运车辆运行集中的国省线公路、跨省公路等,因津北片区已建2条非现场(吴市、油溪),已基本满足该片区货运车辆的管控,加之近两年我委经费暂无新建非现场预算,关于增加石滩路、吴朱路治超设施事宜,我委将根据该片区货运量变化,后期调整治理方案,条件成熟可向市交委申请新增“十五五”建设点位。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6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交委、市执法总队的统一部署,根据您的建议,更新并公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出站(场)超限风险预警模型,推进货运源头单位数据接入工作,深化货车超限违法行为多跨溯源应用;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开展大件运输、“百吨王”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各街道、镇街的沟通联系,特别是交通领域的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协同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公路,特别是石门镇及周边公路货运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等货运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对您提出的“在江津区石滩路、吴朱路增加治超设施”的建议,我们将及时呈送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感谢您对治超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尊敬的廖胤代表,再次衷心地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此复函已经曹均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1398349926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严格按照市交委、市执法总队的统一部署,更新并公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推进货运源头单位数据接入工作 |
2026年12月31日前 |
区交通运输委 |
|
2 |
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开展大件运输、“百吨王”等专项行动 |
2026年12月31日前 |
区交通运输委 |
|
3 |
加强与各街道、镇街的沟通联系,积极协同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公路,特别是石门镇及周边公路货运的执法监管。 |
2026年12月31日前 |
区交通运输委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