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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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交局复函〔2023〕42号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01 15:10:00

尊敬的许帅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增设安防设施及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第269号)收悉。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作为市区两级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关乎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出行安全问题,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力度,分年度分批次逐步实施。“十三五”以来,全区累计投入1.3亿元,安装波形梁防护栏超640公里,并同步完善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反光镜等安防设施,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存量问题。然而,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超6000公里,虽经历年来对安防设施的不断完善,安全隐患存量问题依然突出。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前期新建农村公路未按照“三同时”原则完善安防设施致使安全隐患路段较多,另外,全区广泛实施的国土整治道路、生产便道、人行便道等未执行交通行业技术标准的非交通类项目普遍未设置安防设施,以上综合因素致使农村地区安全隐患路段数量居高不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存量问题。一是协同各镇街、交巡警支队等单位加强隐患路段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按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逐年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存量。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镇街对新建农村公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防工程“三同时”,对现场安防设施设置不到位的农村公路坚决不予通过验收,严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增量。三是积极呼吁农业、水利、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凝聚合力,共同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程中实施各类农村道路的同时,应同步建设道路安全设施,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江津府办发〔2021〕140号)和《江津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1〕156号),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和资金保障等。根据文件要求,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保障和落实工作,各镇街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除区管县道以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筹集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的不足部分养护管理资金。目前,由于农村公路普遍技术等级偏低且大部分路段未处理边坡、硬化边沟,以至于汛期农村公路水毁灾害严重,相关镇街为疏通保畅投入较多的养护资金,而区级财政又未配套安排专项补助,由此造成部分镇街养护资金缺口较大。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资金投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群众出行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区交通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会同区财政等部门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主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报送,确保奖补资金考核到位。二是呼吁区财政按照《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保障本级财政资金投入。三是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四是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年终自评核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和运用考核结果;扎实推进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不定期组织开展养护技术培训,提高养护一线人员技术素养和专业水平。

尊敬的许帅代表,此答复也许离您的愿望还有距离,恳请予以理解,并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我们衷心的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朱文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母苑伶;联系电话:13996134594)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202312

区交通局

2

持续做好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202312

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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