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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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江津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10 10:37:30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

你段《关于申请江津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的请示》(津路文〔202491号)及《江津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批)可研的批复》(津发改审〔2024172号)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选址于贾嗣镇、慈云镇、永兴镇、塘河镇、石蟆镇、李市镇等有关镇街,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公路增设波形梁护栏54公里及标志、凸面镜、减速丘等交通安全设施。其它技术指标均按现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总工期

3个月。

三、施工图预算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990.1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99.01万元(投资金额以有关投资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四、安全措施

请业主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安全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等相关安全设施设置工作,确保项目施工期间通行车辆及有关人员安全。并建立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有利季节施工,合理调配建设资源,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按时完工。

五、其它要求

请业主单位接文后,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完善项目建设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等文件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植被等野蛮施工行为。如该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生态环保、林地审批、用地选址、规划许可、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风险评估及专项论证等情况,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重庆市及我区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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