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3 17:16:27 大 中 小
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马夫沱码头技改(改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的请示》(华地司〔2024〕4号)收悉,该项目已于2024年2月7日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并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将现有1000吨级散货泊位进行改建,设置55m×18m×1.0m(长×宽×吃水,下同)浮吊趸船1艘,清理港区水域内2482㎡的礁石,设计年通过能力91.5万吨。
二、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采用规范和标准正确合理,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要求。
三、总平面布置: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
改建现状1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泊位总长度97米。码头设计高水位195.68m(19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低水位172.60m,采用带钢结构提升塔架的浮式码头结构型式,新设置55m×18m×1.0m(长×宽×吃水)浮吊趸船1艘,趸船上设置1台浮式起重机(25t—25m)+漏斗+皮带机。趸船后方布置4榀钢引桥(长度分别为37.7m、45.5m、31.8m与29.3m,宽度均为3.45m)+3个支撑基础,新建转载房、配电房及相应的供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
码头船舶回旋水域与进港航道部分水域疏浚总面积2482m2,疏浚设计河底高程169.4m,开挖水下边坡坡比1:2。
本技改(改建)项目不包含后方厂区陆域。
四、作业工艺:原则同意作业工艺设计方案。
采用单浮吊趸船+4榀皮带机钢引桥+钢结构提升塔架的装卸工艺,皮带机宽度均为1.4m,提升塔架中心距7m×7m,高度约30.5m,并配备相应环保设备。
五、水工建筑物:原则同意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
水工结构由转运廊道及基础、提升架、钢引桥组成。
1#支撑架基础平面尺寸为14.0m×13.7m,由6根桩基与地梁基础组成,桩顶高程为181.0m,桩间设3m×0.8m联系撑,地梁宽度为1.1m,三角受力结构中心间距3m,桩基与地梁设7m×0.8m联系梁。2#、3#支撑架基础均由4.2m×3.6m承台与4根桩基组成,承台顶高程分别为189.5m与195.1m,桩基均为直径1m的C30钢筋混凝土嵌岩灌注桩。
水工建筑物按Ⅱ级建筑物设计。
六、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原则同意生产与辅助建筑物设计方案。
本工程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包括:配电房、转载房。新建转载房尺寸为9.45m×7.9m,建筑面积223.98m2,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础;新建配电房12.8m×7.5m,建筑面积229.00m2,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
182.0m高程平台下游外侧新建沉淀池一座,平面尺寸为7.8m×3.3m,钢筋混凝土结构。
七、配套工程:原则同意给排水、消防、暖通、照明、供电、污染物接收等配套工程设计方案。
八、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施工条件、方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实际施工时有关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
九、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为2722.75万元。
十、请你司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2023]164号)有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工程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优化,如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及时报我局审批。
附件:1.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马夫沱码头技改(改建)
项目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2.第三方技术审查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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