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3 17:14:54 大 中 小
你司《关于申请审查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马夫沱码头技改(改建)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华地司〔2024〕2号)收悉,经研究,根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500116-04-02-145846),结合2024年1月25日的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
拟改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矿山村马夫沱内,长江上游白沙沱水道右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707.2~707.3km。
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原散货泊位进行工艺改造,布置1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设置55×18×1.0m(长×宽×吃水)浮吊趸船1艘,清理港区水域内2482㎡的礁石,设计年通过能力91.5万吨,装卸货种以散货为主。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设计报告平面布置方案。
码头设计高水位195.68m(19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低水位172.60m,采用带钢结构提升塔架的浮式码头方案,由单浮吊趸船、提升架与钢引桥组成。为了满足船舶靠泊和装卸工艺要求设置55×18×1.0m(长×宽×吃水)浮吊趸船1艘,趸船上配置1台浮式起重机(25t—25m)+漏斗+皮带机进行船舶的卸船作业。趸船后方布置4榀钢引桥(长度分别为37.7m、45.5m、31.8m与29.3m,宽度均为3.45m)+3个支撑墩以实现物料由趸船至转载房的运输。
本次改建不包含后方厂区陆域。
三、装卸工艺
原则同意设计报告推荐的装卸工艺方案,采用单浮吊趸船+4榀皮带机钢引桥+提升机构的装卸工艺方案。
四、水工建筑物
原则同意设计报告推荐的水工建筑物方案,采用斜坡道+浮式的码头结构。
水工建筑物按Ⅱ级建筑物设计,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
五、陆域形成及堆场、道路
本工程陆域利用原有,不需要新建堆场、道路。
六、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设计报告中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卫生等公用工程推荐方案。
七、工期
12个月。
八、概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为3720.80万元,建设资金均由企业自筹。
九、安全环保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你司应当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并按照《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津)[2023]164号)有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马夫沱码头技改(改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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