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2-01-25 16:06:10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狠抓各项法治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交通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利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

(二)加强党对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法治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与交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一是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津交局党委〔202117号)《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的通知》(津交局党委〔202124号)《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津交局发〔202143号)等文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二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警示教育、专题法治讲座、新任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等,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三是结合党建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依法用权的政治觉悟。

(三)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专项工作,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取消101102103108路公交逆行,持续优化几江城区公交线路,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今年新开通公交线路12条,切实拓展公共交通覆盖深度。实现公交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全区公交车支持手机移动扫码支付,研发上架掌上公交查询“APP,提升公交智能出行服务。积极营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氛围,九月开展了“倡导绿色出行,建设文明江津”为主题的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增强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加快渝昆高铁江津段、成渝铁路改造江津段、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江津段建设,全区铁路在建里程达到31公里,目前项目整体推进顺利。

(四)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我局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党委会、局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监督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等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党委、行政与重庆霁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三是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决策。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报送备案。全面清理近年来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无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承接国家、市级层面下放(委托)的事项,及时取消不再审批事项,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跑动次数,提升全程网办比例,积极推行普通货运“一件事一次办”和行政审批承诺制。配合推进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及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4. 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做到信息交换共享。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对“红黑名单”进行管理和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交通运输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5. 大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我局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津交局发〔2021128号),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执法场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按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重庆)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执法决定信息;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每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理室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配备了5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1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并按要求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技能和服务质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月开展一次执法专题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研讨,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军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6.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2021年累计开展随机抽查2次,检查企业2家。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检查企业10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整改等手段依法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巩固法治交通建设社会基础。

一是我局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严格落实区管领导干部每日接访值班和每日信访稳定零报告制度,全面排查行业矛盾纠纷,及时处置防范化解各类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及时收集报送信访稳定信息,确保了交通系统平安稳定形势平稳可控。

二是定时召开局安委会和矛排会,对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风险进行排查、研判、评估,把交通行业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45件,行政应诉共56件。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率达到100%,行政诉讼胜诉率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六)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宣传教育活动中,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民法典》《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垃圾分类、长江禁渔等相关政策为宣传内容,在交通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显示屏上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社会各界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依法治交氛围。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共悬挂横幅标语150余幅、张贴海报170张、制作展板6块,利用电子情报板发布宣传标语35条、短视频4部,发放宣传资料5800余份,出动宣传车14次,出动人员76人次,走访企业29家,入户宣讲17家,召开院坝会4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仍需提高。交通执法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工作,高标准完成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