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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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14 09:30:38

    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全面落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三项制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一是利用党委会(中心组)、职工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内容、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二是制定了我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和2020年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由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系统内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系统内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情况,开展执法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目前,我局从事法制工作人员14人。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是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现有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定,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执法岗位,取消其执法资格,并收回有关执法证件。同时明令禁止行政执法单位使用临时聘用人员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交通执法支队83名交通执法人员通过了重庆市交通局的执法证件年审,115名交通协管员依法获得工作证。

三是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单位负责人签批。

四是严把案件审核关,确保办案质量。在案件审核中,坚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从细节入手,认真审核每个案子,做到“违法事实不清不接,调查取证不足不接,法律依据不准不接”,较好地把住了案子的“入口”。

五是执法中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六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科学制订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涉企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严禁随意执法检查。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程序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有计划的对全区236家重点道路运输企业、28家港航企业、5个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实施重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对重点监管以外的其他交通运输企业采取“双随机”抽查。

七是卷宗规范,罚缴分离。规范使用重庆市统一印制的法律文书,及时对各类行政处罚案子和文书进行立卷归档,妥善保存,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查阅方便。同时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全部上交区财政管理,未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交通法治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执法支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执法场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着交通执法服装、佩戴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交通执法支队按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执法决定信息;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交通执法支队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交通执法支队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印发的格式文本作了统一和规范。交通执法支队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交通执法支队一线交通执法每人配备了一台执法记录仪。交通执法支队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文字、音像记录,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交通执法支队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了全覆盖;支队案件审理室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聘请常年法律顾问3名;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局党委委员兼交通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交通执法支队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制度,维护交通市场稳定

一是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制度、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考评奖励制度、交通执法证件和执法服装管理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相关制度,促使系统内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持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将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由分管领导牵头,法制科具体负责对系统内各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社会监督主要是受理群众的投诉,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并针对投诉问题给予及时纠正。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照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由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牵头,组织局法制科、局法律顾问及法制岗人员对执法支队202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评查。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报送备案。

)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制理论考并全部合格。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交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交通窗口岗位、客运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专项学习、参加执法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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