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2 14:56:4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其职能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3、承担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执法,依法维护国省干线、县道的路产路权,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承担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4、承担辖区范围内道路运政执法,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在公路和其他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管职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违反道路运输管理的行为。
5、承担辖区范围内地方通航水域水路运输、港口、码头、渡口、地方航道、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和渔船检验的监督;依法对水路运输、港口、码头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6、承担辖区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公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辖区范围内地方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8、依法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9、指导镇(街)对乡村公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1、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12、参与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3、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下属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十科二室十二个大队(综合科、党群科、路政监督科、运政监督科、公交出租监督科、驾培维修监督科、港航海事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安全环保科、信访投诉科、案件审理室、执法监督室、交通执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大队、港航海事一、二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57名,设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名,党组织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5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874.95万元,支出总计3,874.95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5.95万元, 下降2.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5.9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4.95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85.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85.9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74.9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9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5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85.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874.9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3,874.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4.95万元,比2024年减少8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104.3万元;项目支出503.3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1.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4.1万元,比2024年减少0.4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6万元,比2024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52.5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7.66万元,比上年减少89.51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等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7.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3.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雪莲 联系方式:023-4753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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