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2 14:55: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桥梁的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区内公路桥梁设施和用地情况。定期对区内所有桥梁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桥梁检测、评定。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桥梁设施的定期检测、评估,编制大中修及改造技术方案。参与起草公路桥梁设施的运行管理办法、养护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
3、桥梁的普查和统计。负责全区公路桥梁的普查和统计工作,建立公路桥梁设施技术档案。
4、桥梁建设项目的技术评审和竣工验收后的管理。参加公路桥梁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评审和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工作等。
5、负责桥梁档案的管理。
6、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内设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科管理联合办公,无其他内设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由委机关财务审计科进行统一直属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523.12万元,支出总计1,523.1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52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3.1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035.3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544.7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523.1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3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035.33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4,058.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523.12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523.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12万元,比2024年减少4,0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3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相关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29.97万元,主要用于江津公路长江大桥防船舶碰撞工程、江津长江公路大桥和鼎山长江大桥健康监测系统项目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4,0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相关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9.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笑秋 联系方式:023-475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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