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2 14:5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水路运输、港口码头、渡口、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
(2)负责地方海事管理的事务工作。
(3)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4)负责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5)负责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负责战备渡口的管理维护。
(6)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行业发展规划、建设事务性工作及相关行业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交通领域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内河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9)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相关事务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综合科。负责文秘、值班、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督查、议案提案、网络舆情、信访等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政工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和统计相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行业文明建设工作。
(2)港政事务科。负责港口、码头管理和行业发展事务性工作。开展行业发展规划、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港口行业安全、环保事务性工作。
(3)运政事务科。负责水路运输管理和行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环保事务性工作。
(4)渡口航道科。负责地方海事管理和行业发展事务性工作;负责渡口、支小河流航道管理和行业发展事务性工作;负责权限内船舶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权限内船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海事、渡口、航道行业安全、环保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地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5)安全环保科。负责行业安全、环保、法制工作的统筹性工作;适时对本辖区港口码头、渡口渡船、地方水域开展安全指导工作;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相关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应急救援、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
(6)港航事务科。负责交通领域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内河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负责地方水域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的保管、维护及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地方通航水域、港口码头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战备工作,负责战备渡口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944.55万元,支出总计1944.5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94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81.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8.8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944.5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69.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8.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1.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944.5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94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2.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55万元,比2024年增加2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53.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港口、码头、渡口、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以及应急救援等相关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12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水上污染接收转运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及包含2024年项目结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44万元,主要用于老旧船舶拆解报废更新改造及港口岸电标准化建设支出,比2024年增加81.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港航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5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5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9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4.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白炼 联系方式: (电话:023-475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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