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8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1:40:1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起草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区级交通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负责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港口布局、岸线使用、客货站场、运力调整专项规划。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行政措施并监督实施。
3.综合规划和发展全区交通运力,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审批准入工作。组织公路、铁路、轨道、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江津区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客货船、渔船、趸船等船舶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图纸审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焊工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地方支小河流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6.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区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铁路等区内交通行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维护。负责对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8.承担交通路政、运政、港航、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0.负责区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1.承担全区地方桥隧主体安全管理。负责全区地方交通桥隧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地方市政桥隧主体安全结构巡查、主体安全结构检测。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桥梁设施的定期检测、评估,编制大中修及改造技术方案。参与起草公路桥梁设施的运行管理办法、养护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公路桥梁的普查和统计工作,建立公路桥梁设施技术档案。
12.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外交流,并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13.将原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所属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公路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港航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将执法职责划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的名义行使。
14.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现设有11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安全环保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科、港航铁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法制科、科技发展科、综合运输管理科、群众工作科、政工科。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6个事业单位,即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港航事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桥梁和隧道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总计80937.77万元,支出总计8093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4526.33万元,增长74.3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937.77万元,支出总计8093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4526.33万元,增长74.3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长,致相应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教育支出19.58万元,占比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9万元,下降57.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6.9万元,占比1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4.19万元,上升12.6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627.2万元,占比1.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8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45.09万元,占比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9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预算。
(5)交通运输支出36434.78万元,占比85.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47.07万元,上升119.65%,主要原因为年中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477.96万元,占比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1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为年中在职人员调出,公积金费用需求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6.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工资性福利支出有小幅度增长。公用经费140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维修维护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2万元,减少5.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8,316.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353.03万元,增长了3877.89%。主要原因为年中下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38316.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353.03万元,增长了3877.8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7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99万元,减少38.16%,主要原因是本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公务用车维修费、年检费、油费等运维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2.4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来我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事项产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5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5批次,26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2.9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16万元,较上年减少26.28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93万元,较上年减少21.05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持续落实党委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7.5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88%。主要用于采购非现场执法动态监控检测系统及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0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4项,涉及资金70532.3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整体自评 |
自评总分 (分) |
95.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405-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004-经济建设科 |
部门 联系人 |
杨笑秋 |
联系电话 |
47522541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80,937.77 |
80,937.77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250.66 |
80,937.77 |
80,937.77 |
100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4.普通公路建设。续建完工S549线双宝至龙华沿江公路;建设完工S547滩盘至石门段改建工程。 5.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及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建设农村公路60公里,安防工程80公里。 6.公共交通发展。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区内的公交线路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积极推进同城公交一体化发展。 |
1.高速公路建设。重点抓:一是永津高速,项目全长15.51公里,江津段9.56公里;二是渝赤叙高速,项目全长64.8公里,江津段57.25公里;三是江綦万高速,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2.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渝昆高铁江津段遗留问题处置;加快推进成渝铁路重庆站至江津站段公交化改造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城际铁路、西环线和渝贵高铁等项目前期工作 。3.港口建设。加快推进珞璜港改扩建工程、兰家沱作业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建设。 4.发展临空经济。谋划推动江津与重庆新机场的通道建设;加快推动支坪长江大桥、小南海长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 5.农村公路建设。加宽改造产业集中、旅游资源丰富区域的农村公路;力争2024年建设农村公路建设76公里。 6.保障群众便捷出行。引导汽车客运站开展“交邮融合”相关合作工作,开启车站“带货”新模式,拓宽汽车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轨道交通江跳线江津段客运组织方案,强化站点客流输运布局,优化与轨道5号线、直快列车的无缝衔接。 |
1.高速公路建设。重点抓:一是永津高速,项目全长15.51公里,江津段9.56公里;二是渝赤叙高速,项目全长64.8公里,江津段57.25公里;三是江綦万高速,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2.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渝昆高铁江津段遗留问题处置;加快推进成渝铁路重庆站至江津站段公交化改造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开展城际铁路、西环线和渝贵高铁等项目前期工作 。3.港口建设。加快推进珞璜港改扩建工程、兰家沱作业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建设。 4.发展临空经济。谋划推动江津与重庆新机场的通道建设;加快推动支坪长江大桥、小南海长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 5.农村公路建设。加宽改造产业集中、旅游资源丰富区域的农村公路;力争2024年建设农村公路建设76公里。 6.保障群众便捷出行。引导汽车客运站开展“交邮融合”相关合作工作,开启车站“带货”新模式,拓宽汽车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轨道交通江跳线江津段客运组织方案,强化站点客流输运布局,优化与轨道5号线、直快列车的无缝衔接。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绩效指标 |
安装人脸识别刷卡车载系统 |
个 |
≥ |
317 |
320 |
0.95 |
100 |
10 |
10 |
| ||
|
开展大型法治专题培训 |
次 |
≥ |
3 |
3 |
0 |
100 |
6 |
6 |
| ||
|
农村公路建设里程 |
公里 |
≥ |
76 |
77.96 |
2.58 |
100 |
10 |
10 |
| ||
|
完工通车干线公路 |
条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定性 |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
全部完成 |
0 |
100 |
10 |
10 |
| ||
|
养护路段 |
公里 |
≥ |
500 |
514.7 |
2.94 |
100 |
12 |
12 |
| ||
|
接收转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 |
吨 |
≥ |
45 |
47.23 |
4.96 |
100 |
12 |
12 |
| ||
|
相关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 |
85 |
85 |
0 |
100 |
10 |
10 |
|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116.05 |
103.72 |
10.62 |
100 |
10 |
10 |
|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未完成 |
100 |
0 |
5 |
0 |
部分工程采取保障金形式采购,导致比例超过10% |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人 |
≤ |
121 |
91 |
24.79 |
100 |
5 |
5 |
|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江津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405-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004-经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母苑伶 |
联系电话 |
13996134594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07.145 |
153.57 |
153.57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07.145 |
153.57 |
153.57 |
100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 |
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 |
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验收合格率 |
% |
≥ |
85 |
85 |
0 |
100 |
20 |
20 |
| ||||
|
建设周期 |
年 |
≤ |
2 |
2 |
0 |
100 |
20 |
20 |
| |||
|
乡镇通车率 |
% |
≥ |
98 |
98 |
0 |
100 |
20 |
20 |
| |||
|
营业性货运周转增长率 |
% |
≥ |
10 |
10 |
0 |
100 |
20 |
20 |
| |||
|
普通农村公路建设建安费 |
万元/公里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本部门无此事项。
本部门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136483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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