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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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93R/2024-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25:1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其职能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3.承担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执法,依法维护国省干线、县道的路产路权,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承担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4.承担辖区范围内道路运政执法,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在公路和其他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管职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违反道路运输管理的行为。

5.承担辖区范围内地方通航水域水路运输、港口、码头、渡口、地方航道、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和渔船检验的监督;依法对水路运输、港口、码头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6.承担辖区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公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辖区范围内地方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8.依法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9.指导镇(街)对乡村公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1.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12.参与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3.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属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十科二室十二个大队(综合科、党群科、路政监督科、运政监督科、公交出租监督科、驾培维修监督科、港航海事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安全环保科、信访投诉科、案件审理室、执法监督室、交通执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大队、港航海事一、二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57名,设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名,党组织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5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14.38万元,支出总计4314.3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1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4.38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7.61万元,占比79.21%;项目支出896.77万元,占比20.79%。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14.38万元,支出总计4314.3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32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6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32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5.14万元,占0.3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5.23万元,占1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4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160.65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交通运输支出3369.68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63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213.68万元,占4.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7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9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新进在编人员增加及工资薪酬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3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3万元,增加5.28%,主要原因是新进在编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0.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4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3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用24.9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公务车辆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交通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4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人数。与上年支出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88.3元,车均购置费24.97万元,车均维护费4.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35万元,较上年增加31.63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新进在编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17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14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增长64.7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员工相关教育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非现场执法动态监控检测系统、公务车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941.2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交通执法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

自评总分

100

名称

(分)

项目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财政归口科室

经济建设科

部门

联系人

龚金凤

联系电话

1808303621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50

133.13

133.13

100

10

10

其中:

150

133.13

133.13

100

10

10

财政拨款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江津区普通公路动态治超网络,实现从“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的转型,从根本上提升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和安全畅通,防范和减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进一步完善了江津区普通公路动态治超网络,实现从“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的转型,从根本上提升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和安全畅通,防范和减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绩效

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说明

动态监控检测系统建设

个数

2

2

0

100

25

25

个数(套)

系统正常运行率

%

95

95

0

100

15

15

购置设备合格率

%

80

80

0

100

25

25

超限超载率

%

3

3

0

100

15

15

使用者满意度

%

80

80

0

100

10

1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到位,总体目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雪莲    联系电话:023-47535385

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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