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4-000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17:0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起草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区级交通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负责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港口布局、岸线使用、客货站场、运力调整专项规划。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行政措施并监督实施。
3.综合规划和发展全区交通运力,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审批准入工作。组织公路、铁路、轨道、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江津区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客货船、渔船、趸船等船舶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图纸审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焊工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地方支小河流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6.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区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铁路等区内交通行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维护。负责对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8.承担交通路政、运政、港航、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0.负责区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1.承担全区地方桥隧主体安全管理。负责全区地方交通桥隧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地方市政桥隧主体安全结构巡查、主体安全结构检测。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桥梁设施的定期检测、评估,编制大中修及改造技术方案。参与起草公路桥梁设施的运行管理办法、养护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公路桥梁的普查和统计工作,建立公路桥梁设施技术档案。
12.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外交流,并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13.将原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所属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公路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港航管理处、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将执法职责划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名义行使。
14.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现设有11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安全环保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科、港航铁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法制科、科技发展科、综合运输管理科、群众工作科、政工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842.31万元,支出总计30842.31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19249.78万元,降低80%,主要原因为收入方面上年度拨入专项债券,本年度无此项收入,支出方面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教育支出4.7万元,占比0.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4万元,占比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9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干部退休一次性补贴、死亡干部抚恤金及丧葬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49.09万元,占比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占比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6.8万元,占比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28269.86万元,占比9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0.0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7.09万元,占比0.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1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为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0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薪酬调整,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16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528.84万元,降低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专项债券。本年支出96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60.67万元,降低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使用保养、维修等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了6.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产生。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5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使用保养、维修等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6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6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8.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1万元,降低2.7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开展相关会议,未产生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万元,较上年增加3.58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是机关组织了学习培训,产生相应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工程类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4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9项,涉及资金40240.8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刘乐 |
联系电话 |
17783858701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时完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通行服务水平。 |
按时完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通行服务水平。 |
按时完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通行服务水平。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验收合格率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25 |
25 |
| ||||
一般安全事故 |
起 |
≤ |
1 |
0 |
100 |
100 |
25 |
25 |
| ||||
群众满意度 |
% |
≥ |
85 |
87 |
2.35 |
100 |
15 |
15 |
| ||||
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
年 |
≥ |
3 |
3 |
0.00 |
100 |
15 |
15 |
| ||||
超过概算总投资的项目数 |
个 |
≤ |
0 |
0 |
0.00 |
100 |
10 |
10 |
| ||||
本单位无此事项。
我单位已对财政年度为2023年的49个项目完成绩效自评,其中:执行率为100%的项目33个,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16个。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到支付节点。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关注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定期检查项目支付进度情况,提高各级资金执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强化项目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正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笑秋 联系电话:023-47522541
— 1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