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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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93R/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5-21 16:40:23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本级)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交通局2018年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水路建设及运力调整和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设置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3、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出租汽车以及汽车租赁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上级垂直管理的海事、邮政、铁路、民航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的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及船舶维修、制造的质量监管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港口行政工作、船舶及设施检验工作、地方通航水域航道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铁路投资计划,会同国土、财政等部门提出财政配套资金的安排意见。

7、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法定、委托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等重点建设项目;指导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工作。

8、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参与铁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执法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交通行业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1、负责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相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源运输;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交通局设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公路建设管理科、港航建设管理科、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管理科。交通局直属6个事业单位,其中2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直属6个单位均独立预算。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1、机构改革要求。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只有一个执法机构的要求,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集中行使交通部门全部行政执法权。二是深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原有事业单位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交通主管部门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能划入交通执法机构,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能实行优化组合,原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并入其他相关事业单位,重新梳理、界定、规范职责和机构名称。

2、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局机关“三定方案”已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并印发;因市交通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区交通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正在完善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7,941.25万元,支出总计97,941.2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0,862.69万元,增长46.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499.6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421.54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公路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99.6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11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1.92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1.99万元,占1.36%;项目支出65,216.9万元,占98.64%。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822.36万元,较上年增加24,380.76万元,增长327.63%,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达支付条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49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21.54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84.91万元,增长224.2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11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1.92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04.4万元,增长136.8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年中增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822.36万元,较上年增加24,380.76万元,增长327.63%,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达支付条件结转。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4.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5.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45万元,增长50.94%,主要原因是城市公交IC卡乘车及制卡等补贴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73.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63,924.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10.78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2.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93万元,较上年增加40.44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6.06万元,较上年增加51.38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1,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结余21,699.6万元,较上年增加21,69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达支付条件结转。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2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开支,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明细、审批有流程。本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明细、审批有流程。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7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较上年增51.38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1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85万元。正在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报告,涉及资金161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1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暂无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正在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无评价结果。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正在1个项目开展以区财政局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暂无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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