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2021-05-21 16:37:37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全称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性质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站的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按管理权限依法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监督权限实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
(五)参与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对安全事故的举报和投诉调查工作。
(六)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站2018年实有编制22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编制人员19名,退休人员3名,2018年6月辞职1名。财政等级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我站内设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4个职能科室和1个试验检测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2018年处于机构改革进行中,暂时未进行机构改革。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单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2018年暂时还未进行机构改革。
2018年无机构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17.68万元,支出总计617.6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37.61万元,降低18.22%。主要原因是我站2018年6月正编在职人员辞职1人,根据本年实际工作需求计划,调减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同时按照2018年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工作,我站也调整相关的项目预算支出,降低项目支出预算开支等。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6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61万元,减少18.22%。其中:基本支出375.61万元,占60.81%;项目支出242.07万元,占39.19%。主要原因是根据本站实际工作需求,2018年6月辞职1人,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两方面的开支,并鼓励在编人员休年休假,节约201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预算支出,节约资金,减少公务接待、办公费、培训费、未开展会议费用支出等公用经费。同时根据全区2018年相关的交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2018年农村公路施工、监理、交竣工等检测与监督管理项目有所下降,节约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117.93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61万元,降低18.22%。主要原因是我站本年6月有1人在职人员辞职,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在基本支出方面也降低了公用经费开支和人员经费开支,同时根据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减少项目预算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93万元,降低24.35%。
本部门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 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61万元,减少18.22%。主要原因是根据本站实际工作需求,本年6月我部门有1人辞职,相应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开支,我部门2018年鼓励在编人员休年休假,节约201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预算支出,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用等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也有所下降等。同时根据2018年交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公路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测业务量有所下降,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支出117.93万元,降低32.76%。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 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5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35.90%,主要原因是规范各种培训,严格执行培训文件精神,降低培训成本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18万元,占6.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2018年6月在编人员辞职1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相应下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2万元,占3.11%,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4)交通运输支出543.42万元,占87.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92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我站2018年6月辞职1人,根据本站的实际情况,降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开支;同时在项目支出方面,我站根据2018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公路检测及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的业务工作相应有所下降,因此在项目支出方面也有所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占2.53%,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04万元,较上年减少6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站在编人员于2018年6月辞职1名,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预算开支,同时鼓励本站职工休年休假,降低2018年职工未休年休假开支预算成本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63.99万元、津贴补贴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8万元、职业年金8.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6万元、绩效工资136.15万元、住房公积金15.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万元等。公用经费40.57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本站实际情况进行调减了人员公用经费用款预算额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26万元、印刷费0.19万元、咨询费0.40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7.18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维修费0.13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公务接待0.21万元、劳务费0.55万元、工会经费8.78万元、福利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6万元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21万元,较年初数减少6.29万元,无外事接待费,与上年一致,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21万元,较年初数减少6.29万元,无外事接待费,与上年一致,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较年初数减少8.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21万元,较年初数减少6.29万元,无外事接待费,与上年一致,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年初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主要用于重要的文件资料报送、市内外因公出行、各项相关业务培训外出、财务日常业务外出办公、外出检测公路质量和安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标准控制接待陪餐人数,并对应由对方单位承担的接待费用由对方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一切从节约出发,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标准控制接待陪餐人数,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等,并进行公务接待计划总量控制,降低预算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本单位日常用于办公的设备、办公环境辅助设备、试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等;服务类政府采购1.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财务审计服务等。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正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2.07万元。我单位项目支出经费均为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所预算的工作经费,不属于此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对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暂无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项目支出经费不属于此绩效评价范围。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项目支出经费不属于此绩效评价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2285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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