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93R/2021-000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交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2021-05-21 16:24:30
重庆市江津区港航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全称重庆市江津区港航管理处。性质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为行政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港口、码头、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编制港口总体规划,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管理;
3. 对港口、水域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对船舶及水上设施的管理;
4. 监管港口建设市场秩序,监督港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5. 划定港区内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的区域范围,并对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实施监管;
6. 负责公用码头、货主码头及港埠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运力调整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长江除外),维护水上运输秩序;
7. 负责水路企业(含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船舶修造企业、运输船舶、各类新建、改建船舶的监管,船员、渡口船舶驾长的培训和管理;
8. 负责全区水运市场调研,水上运输、港口码头有关信息的统计工作;
9.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实施安全管理。负责征收辖区港口规费、船检费。
(二)机构设置
我处内设办公室、港政科、运政科、海事安全科、船舶检验科、法制劳资科6个职能科室和几江站、白沙站、朱扬站、珞璜站4个港航管理站。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单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但暂时未进行机构改革,无机构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24.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019.5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支出总计9449.1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548.65万元、增长581.18%;支出增加7517.59万元,增长389.2%,收入及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及市港航管理局拨入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万。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24.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019.5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支出总计9449.1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548.65万元、增长581.18%;支出增加7517.59万元,增长389.2%,收入及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及市港航管理局拨入2018年第一批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万。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24.58万元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54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及市港航管理局拨入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00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5.5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5.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44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7.59万元,增长389.2%,主要原因是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及市港航管理局拨入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万。其中:项目支出8735.5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08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一是市港航局拨入2018年第一批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客渡船燃油补贴542万元按照进度未拨付;二是市港航局拨入工作经费28.44万2018年未使用完,结转到2019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为10024.5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54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及市港航管理局拨入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5.5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4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7.59万元,增长389.2%。主要原因:一是区政府追加餐饮囤船整治经费8301.53万元;二是市港航管理局拨入2018年第一批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00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08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一是市港航局拨入2018年第一批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客渡船燃油补贴542万元按照进度未拨付;二是市港航局拨入工作经费28.44万2018年未使用完,结转到2019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57万元,占0.04%,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55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93.74万元,增长12.6 %,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人社局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年度调资,人员工资增加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6万元,占0.39%,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4)节能环保支出8301.53万元,占87.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01.53万元,增长8301.53 %,原因为新增全区餐饮囤船拆解整治支出8301.53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975.89万元,占1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75万元,增长57.62 %,主要原因是市港航局追加第一批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资金434万。
(6)住房保障支出25.4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增长10.9 %,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3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按照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补发在职在编人员2016年平时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工资,追加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调整部分以及2017年平时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工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127.46万元、津贴补贴17.52万元、绩效工资210.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9.99万元、住房公积金25.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8万元等。公用经费217.63万元,较上年增加176.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预算调增了人员公用经费用款预算额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9.28万元、印刷费8.68万元、咨询费1.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4.26万元、邮电费17.09万元、、物业管理费4.42万元差旅费27.73万元、维修费0.86万元、培训费3.57万元、公务接待0.94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工会经费74.79万元、福利费9.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24万元。其中,公务车11辆,运行维护费45.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餐饮趸船整治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0.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81万元,主要用于重要的文件资料报送、市内外因公出行、辖区内各散货码头、危化品码头、支小河流的安全巡查和环保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88万元,减少了42.19万元,减少率47.9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42.67万元,增加了3.14万元,增加率7.3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油耗费用等增加。
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3万元,减少了12.06万元,减少率96.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标准控制接待陪餐人数等,并进行公务接待计划总量控制,降低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3.63万元,减少了2.96万元,降低率7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一切从节约出发,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标准控制接待陪餐人数等,从而降低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仍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60人次,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情况,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75元,车均维护费4.16万元,无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4.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11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辖区现场执法检查等公务活动。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用于办公的设备、办公耗材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15.39万元。正在对1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津财会〔2019〕36号文件要求,本部门正在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暂无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津财会〔2019〕36号文件要求,本单位以部门为单位开展的绩效评价正在实施中,绩效评价结果暂未出来。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3501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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