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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31 15:12:09 大 中 小
因业主方停止码头经营,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我委对发放的重庆昊兴实业有限公司(渝江津)(渝江津)港经证(2117)号《港口经营许可证》、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渝江津)港经证(2116)号《港口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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