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3 17:06:05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厂,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江津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进行更新,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江津区重点源头企业名单
江津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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