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8 16:23:18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19〕3号)、《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同意区港航事务中心报废车辆的复函》(津机管车〔2023〕7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渝CES555公务车进行报废处置工作。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帕萨特牌SVW7183TJD轿车,车架号:LSVEU69F592349688,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7月23日,行驶公里数:32万公里。
二、报废处置工作
报废车辆停放位置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现邀请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公司进行报价,起拍底价为2000元。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9:30止。
四、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5日10:00。
五、报名地点
江津区交通局交通综合楼4楼3402办公室。
六、报名资料
(一)提供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报价表。
七、竞价人须知
(一)本次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开标前,审查小组将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即可参与竞价。
(二)本次竞价以最高报价成交,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我中心有权重新组织竞价(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报名单位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中标单位竞买成功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存入江津区财政局制定的银行账户。车辆报废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报废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47521364
重庆市江津区港航事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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