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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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9252596B/2023-00040 [ 发文字号 ] 永经信发〔2023〕94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经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举办2023“泸永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09 14:31:54

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22号)精神,立足打造“泸永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重点产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使工业设计成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的重要联通基础。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泸州市决定联合举办2023“泸永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泸永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新·汇智·融合·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机制

(一)组委会

成立“泸永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大赛活动的整体安排与组织管理,对活动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

在组委会领导下,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工业设计领域专家组成。

五、参赛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此次大赛分为永川江津、泸州三个赛区,参赛对象分别为该赛区下辖行政范围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鼓励市内外设计机构及院校与当地企业联合参赛。

2.参赛范围:高端装备、交通工具、智能机器人、通用机械、建工机械、农业机械、家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包装、文创、电子产品、运动休闲用品、健康监护、数字创意、新兴智能及高端制造等重点行业。

3.类别设置。本次大赛作品征集分为产品、概念两大类别,分别评奖。

1)产品类:参赛作品为202111日后量产上市的产品。

2)概念类:未上市的概念设计,以图文方式体现的创意设计。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产品类:

一等奖3名,奖金3万元/名,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2万元/名,颁发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1万元/名,颁发证书;

概念类:

一等奖3名,奖金2万元/名,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万元/名,颁发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5000/名,颁发证书;

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奖作品直接推荐进入第四届“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终评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程序

大赛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征集作品,参赛单位登录http://www.sccid.org.cn,点击报名参赛,选择2023“泸永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填写注册信息,将作品文件压缩打包后,上传至附件(压缩文件名为参赛作品名称全称,每件参赛作品单独提交,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31125日。

)评审原则

大赛分为初评和终评。评审坚持设计创新引领,突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以及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产业融合、成果转化,探索创立“成果”为导向,强调设计专业性,包含美学、功能、结构、交互、工艺、通用性等。

产品类:从产品质量、工艺、材料运用、环保性、功能性、实用性、安全性,以及包装形象、产品识别、品牌塑造等维度对产品进行综合评审。

概念类:从作品的需求分析、概念方向、功能应用、外观形态等创新因素,以及低碳环保、安全和可实现性等方面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

(四)作品提交要求

1产品类

图文结合的产品说明报告书PPT(要求图片内容和字迹清晰、总页数在60页内),可增加视频作为评审附加材料(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2概念类

图文结合的创意概念阐述报告书或PPT(要求图片内容和字迹清晰、总页数在60页内),可增加视频作为评审附加材料(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提交图片和文字叙述将成为评审和展览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活动免责条款

(一)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二)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承办方等有权要求相应参赛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三)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包括复制、发行)及产业化推广、宣传等权利。对获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进行收藏、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寄送参赛作品所产生的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

(五)参与作品展示,参赛者须自行将作品安装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若需委托组委会代为安装调试的,须提供详细安装视频或说明。

(六)本赛事活动有关条款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永川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49828709

江津区段老师,联系电话:023-47525490

泸州市老师;联系方式:0830-895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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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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