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9252596B/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津经信委白头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经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2023-02-03 10:56:48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二、奖补安排和标准
2023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主要采取事后奖励、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各支持方向奖补标准详见《申报指南》,奖补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支持(专精特新培育、普惠服务、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和企业培训项目从市中小微企 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其他项目从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4.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5.申报项目为2021 年 1 月 1 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特定项目除外)。
6.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除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氢站建设运营企业外,其余企业(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四、区经济信息委具体项目承办科室
区经济信息委项目承办科室详见《申报指南》。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21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特定项目除外)。
(二)项目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3月5日。特定项目申报起止时间详见《申报指南》。因此次项目申报是首次全部线上操作,各项目申报单位一定注意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要求在申报起止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zxzj.jjxxw.cq.gov.cn/,技术咨询电话:68720003,68728896)进行线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项目申报资料。
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操作手册在“技术服务”栏目中下载查看。
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保存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四)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因自身原因影响线上申报等情况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强化政策宣贯。各有关单位、业务科室要牢固树立“三服务”意识,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同时,业务科室认真做好项目核实、查重等工作。
附件:1.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3.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特定方向有关材料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石富霞;联系电话:4752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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