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9 15:45:06 大 中 小
经济界别小组:
首先非常感谢对江津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你们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第307号提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工业企业分级评价的建议》,我委收悉后高度重视,组织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招商投资局就提案涉及问题进行研究办理。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2022年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区参与评价的企业共660户,其中规上企业490户(含军工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不含水电气等公益性规上企业),单独供地三年未升规企业170户,较去年619户多41户,其中A级186户占比28.03%,B级125户占比18.94%,C级218户占比32.88%(含升规培育期直接纳入C级管理的49户企业),D级72户占比10.91%,E级59户占比9.24%。
从得分情况来看,2021年度所有参评企业整体平均分77.2分,较去年69.7分上升7.5分。两年均纳入评级的企业577户,提级的185户,降级的85户,平均得分由71.68分上升到79.06分。
从评级占比上看,AB级企业占比46.97%,较去年上升6.42%,C级企业占比32.88%,较去年上升6.06%,D级企业占比10.91%,较去年下降7.51%,E级企业占比9.24%,较去年下降4.97%。
二、分级评价政策修订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两年来工作的开展,在摸清工业家底、指导资金项目申报、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试行办法还存在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评价办法还不够科学、结果运用还有不够有效等问题。区经信委在认真研究《试行办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执行情况,通过反复的研究、论证、征求意见,起草了《修订稿》。《修订稿》起草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于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4月8日,梁其凯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江津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2次会议,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司法局、区金融发展中心、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工业发展平台、有关镇街等部门和单位对《修订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再次公开征求了意见后,形成了江津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办法(修订)送审稿,拟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后印发。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对评价范围进行了优化,新增自愿参与评价的企业。 从市场公平性竞争原则出发,不限制特定范围企业参与评价,将其他自愿参与评价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
二是对指标权重进行了修订。对产值-税收-投资的比重由4-4-2调整为3-5-2。增加了税收在分级评价中的权重,同时将税收指标进一步进行明确,将原有的发生额按发生额计算,调整为按全口径净入库税金计算。
三是设置折算系数。对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化工行业得分进行修正。农产品加工企业受季节性影响,生产存在淡旺季,为更科学的反映其发展效益,将指标分值按0.6倍计算。化工行业因建筑规范标准高于其他企业,用地面积略大于一般工业企业,对其指标分值按0.8倍计算。
四是将单位能耗、全员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新纳入加减分项。按照企业评价年度单位能耗与上年度单位能耗进行比较,按照增减进行加扣分,加扣分不超过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按照企业与全区平均水平的比较实行加扣分,加扣分不超过3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分内容,按照一级(国家级)、二级(省级)、三级(市级)分别加3、2、1分,发生较大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亡人数量扣分,较大以上事故的作降级处理。
五是新增了减分项。根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六是删除了因标准未定而易引起社会误解的“适当加分”条款。从运行情况来看,原文件中对“适当加分”的解释无固定标准,企业理解容易出现偏差,引发误解,故而删除。以直接判定的形式对拟支持的产业和企业进行明确。
七是对分级区间进行了优化。提高A级企业分值,扩大B级企业分值区间。将A级企业分值区间从90分(含)以上,调整为100分(含)以上;B级企业分值区间从80分(含)至90分,调整为80分(含)至100分(不含),其他等级分值未做调整。
八是新增“直接判定等级”部分。删除了原文件中因标准不固定,直接评判等级的条款,将上市企业、重点产业方企业、新升规2年内企业,低于C级的,按照C级管理。同时增加“降级”部分,将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责任事故的企业直接作降级处理。
九是在评价办法中对结果运用条款进行了整体优化。根据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试行办法”的结果运用部分涉嫌违反《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的规定,要求我区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为此,删除了限制性、禁止性等可能涉嫌违反市场公平性竞争原则的条款。将原有的具体条款调整为指导性意见,具体运用由各部门依据职责职权进行细化,使结果运用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也更便于工作的开展。
十是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由原有的根据“平均履约率”为考核标准,调整为“企业平均得分”为考核标准。部分镇街参评企业较少,原有考核标准不利于对镇街的考核。按照平均分的升降情况,可以更加全面的反应各地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此复函已经江永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你们对江津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为江津工业完善措施、谋化发展、改进工作献策出力。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联 系 人:郑岑
联系电话:47521185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对分级评价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
2022.12 |
区经济信息委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