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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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9252596B/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经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27 17:35:0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3.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人才引进工作。4.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的牵头职责。5.负责拟订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平台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我委内设机构12个,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即工业园区发展中心;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24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4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26.3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24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6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8701.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8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26.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34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47.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49.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49.88万元,比2022年增加302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21万元,比2022年增加7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24.67万元,比2022年增加294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1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92万元,比2022年减少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3.92万元,比2022年减少8.0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减少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0.18万元,比上年减少25.2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24.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春雪、赵颖联系方式:023-47521393

附件下载:

区经信委(部门):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附表模版(表1-表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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