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共计设置10个内设机构(不含群众工作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协调和督查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纪检、人事、劳资、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息、政务公开、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接待、车辆管理和扶贫等工作;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职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审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停撤企业办公室、企业“军转干”服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与统计分析;牵头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按规定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和职工)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企业维权投诉处理工作。
(四)招商投资科(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承担放管服等改革工作,负责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除能源项目)招投标;承担工业投资监测和项目促建工作;承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五)中小企业发展科。负责拟订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平台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楼宇产业园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负责全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的统计监测、运行分析和融资服务工作;负责盐业管理工作。
(六)能源科。协调指导电力运行和“三电”管理工作;拟订城镇天然气(含CNG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节能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牵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八)智能化科。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协助无线电管理;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终端、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九)产业发展科(区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负责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承担综合材料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工作;承担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牵头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安全生产科(综合执法科)。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工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执法,受理工业、盐业、民爆、电力、城镇燃气、CNG、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等行业的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处罚;牵头协调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群众工作科。负责群工系统工作,做好群众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原区属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关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机关党委。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