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9252596B/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经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2025-02-28 15:27:11
2025年2月区经济信息委行政执法公示 | ||||||||
序号 | 执法机关 | 处罚单位(个人) | 案由 | 执法类别 | 罚款 | 处罚时间 | 文书编号 | 事实依据 |
金额 | ||||||||
1 | 江津区经济信息委 | 重庆一帆天燃气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 警告 | 0 | 2/25/2025 | 津经信罚〔2025〕4号 | 2025年2月25日,区经济信息委检查发现,重庆一帆天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支坪农贸市场路口的天然气调压箱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脱落。该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按照《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重庆一帆天燃气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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