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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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9252596B/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经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2024年3月区经济信息委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34:29

2024年3月区经济信息委行政执法公示
序号 执法机关 处罚单位(个人) 案由 执法类别 罚款 处罚时间 文书编号
金额
1 江津区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宝路能源有限公司 配送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时,未随车携带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罚款 2000元 2024年3月28日 津经信罚{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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