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29 19:12:34 大 中 小
此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促进摩托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动摩托车产业企业拓品种、树品牌、补品质。
近日,市经济信息委印发通知称本次市级财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公告检测奖励。如何申报这一奖励?一起去看看吧
支持方向:《政策措施》市级财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公告检测奖励。
奖补标准:按照《政策措施》相关标准执行,奖励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支持。
公告检测方面,对在国家摩托车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获得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按照年度检测费用的25%给予一次性公告检测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申报范围:2023年度在国家摩托车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获得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生产企业。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6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检测费用发票清单;检测报告清单;产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证明。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zxzj.jjxxw.cq.gov.cn/)进行线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保存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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