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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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1:3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等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国资国企系统信息公开的质量。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委信息公开管理,认真细化落实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压实细化责任,规范主动公开力度。

为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我委安排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形成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有关科室负责提供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2024年我委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7条,其中部门动态37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确保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按时公开、及时更新,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规范公开程序,聚焦依申请公开质效。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4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严格执行规定,把控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主体责任,牵引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系统规范、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程序和“三审三校”原则,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准确。

(四)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网站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部署在统一平台,明确网站是作为我委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部门信息等专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落实保密规定,筑牢监督保障防火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前置保密审查,保护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对反馈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未能及时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2025年,我委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一系列改进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高效、透明,更好地服务于公众需求。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跟踪和督促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用好用活政务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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