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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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09:0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国资国企系统信息公开的质量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社区圣泉路99xijin号(区行政中心1327办公室),联系方式:023-4753007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我委中心工作抓实抓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积极规范主动公开。2023年我委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3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1条、工作动态5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

  (二)聚焦依申请公开质效。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把准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2023年区国资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严格把控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强化公开内容责任落实,明确政务公开的编辑、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同时还系统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严格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明确信息上网任务,规范审查工作。

  (四)持续完善平台建设。我委网站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部署在统一平台明确网站是作为我委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网站专栏作用,对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和各类政策进行官方信息发布和解读。

  (五)着力深化监督保障。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置保密审查,保护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从源头确定信息公开属性,有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主动接受政府、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因本年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故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与2022年年报有出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仍存在对《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全面、部分参与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运用不够深入的问题。

2024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以及上级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强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格按规定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没有计收申请人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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