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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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42XE/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津国资发[2023]40号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一级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9 17:58:51

一级监管企业:

《关于加强一级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区国资委2023年第4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按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一级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

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提升一级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保障企业稳健发展,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国资发 〔2022〕 6号),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国资委发〔202191号),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等,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要求,围绕加快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企业目标,进一步深化国企法治建设,深入分析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推动企业在2025年前逐步形成职责分工更加明晰、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合规意识更加牢固、风险防控更加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依法治企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渝国资发〔2019〕17号),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合规管理指引等有效衔接、紧密协同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领导责任、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重点内容等。根据行业特点,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研究制定重点领域专项合规指引,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企业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制度梳理工作,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形成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工作闭环。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密切关注国内相关立法动态,及时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内化为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二)加快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完善合规义务识别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排查合规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出现重大风险及时预警。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依法规范对子企业组织、决策、人员、投资、财务、资产、关联交易等管控行为,切实防范人格混同、过度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风险。区国资委制定《企业“三项重点工作”合法合规性审查管理指引》,指导企业积极探索法治框架下法律、合规、风控协同运作的有效路径,完善工作机制,减少交叉重复,提升管理效能。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和重点环节,通过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对重要领域、关键节点开展精准管理。

(三)落实合规管理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财务、投资、产权、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人力资源等业务职能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编制重点岗位合规职责清单,将合规要求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及时完善业务制度和管理流程,防范违规风险,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子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对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开展合规审查,组织开展合规评估与考核,不断筑牢“第二道防线”。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责任,加强对重大项目、财务资金、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或企业立行立改,对造成损失的按照规定严肃开展问责,切实发挥“第三道防线”震慑作用。定期开展全级次、全方位自查,重点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要业务领域法律合规风险、境外违法违规问题等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对屡次出现的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四)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推动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领导牵头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行业监管规定,原则上要明确分管领导为合规管理负责人,直接向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加强合规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吸纳法律、财务、管理、运营等多方面人才,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探索建立合规管理员制度,鼓励由业务部门或基层一线骨干人员担任合规管理员,负责对所在部门或领域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促进合规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风险防范作用。

(五)努力打造合规文化。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合规经营理念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管理人员集中培训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鼓励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带头签署《合规承诺书》、进行合规倡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践行合规承诺。健全合规培训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高风险岗位人员及基层一线人员开展合规培训,探索对重要岗位建立任前合规培训考核制度。结合普法工作,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鼓励通过发布《合规手册》、开展知识竞赛、交流研讨、征文比赛、情景短剧等多种形式强化合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合规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合规管理负责人和牵头部门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对已经开展的工作逐步深化,未开展的工作及时研究启动,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财务、投资、人力等部门要强化协同,加大人员、资金等保障力度,将合规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项资金。

(二)强化指导监督。企业加大推动力度,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研究攻关,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区国资委将结合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并就有关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区国资委还将加强监管指导,强化源头治理,结合监管发现问题,参照制度制定程序,定期组织职能科室或指定有关企业研究制定重点领域专项合规指引,编制印发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鼓励各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主动共享重点领域专项合规指引。

(三)推动层层落实。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要加快推动合规管理各项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延伸,通过开展约谈、纳入考核等方式,推动合规要求层层在子企业真正落实。对工作进度较慢、违规事件屡次发生的,要加强专项督导,指定专人跟进,必要时依法依规进行监督问责。


附件下载:

津国资发〔2023〕4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一级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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