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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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42XE/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2-14 16:18:0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我区改革总体部署,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5.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区属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等工作。

7.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8.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预决算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牵头组织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

10牵头组织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牵头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1按区委有关规定,负责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所管理党组织的党建考核工作;参与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处理工作

12.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和企业监督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180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0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1803.6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530.4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03.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0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9万元,项目支出49624.45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803.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单位上年度为非独立预算单位,因此无上年预算数比较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苏红燕  联系方式:023-81220892


附件下载:

612001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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