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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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42XE/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8-29 11:41:5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津编发〔2017〕99号文件批复,区国资中心职能职责为: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4.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相关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5.负责指导企业完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6.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7.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8.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

9.按相关规定,参与制定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制度;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1.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

12.按区委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党组织关系在区国资中心党委的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和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建考核工作。

13.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宗旨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设5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科、产权科、资产管理科、运营监督科和考核评价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8,053.59万元,支出总计108,053.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61.71万元、增长56.8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606.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444.73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3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9,606.44万元,增长58.4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包括华信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5074.47万元;骏达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265.9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1305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97.3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56.2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6,5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98.76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1.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2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0万元,占0.38%;项目支出106,126.04万元,占99.6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2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95万元,增长130.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当年结转资金为1459.35万元,包括: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695.35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654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110万元;2018年支付了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596.40万元,包括:国有资产统计监管补助资金10.40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470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1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3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06.44万元,增长58.4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包括华信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5074.47万元;骏达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265.9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1305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6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08.02万元,增长954.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经费支出预算110万元、江正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公务车购置)支出预算4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4219.95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支出预算1305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6.2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5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98.76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1.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247.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38.34万元,增长945.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支出109.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94219.95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支出651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资金支出874.65万元、江正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公务车购置)支出4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95万元,增长130.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当年结转资金为1459.35万元,包括: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695.35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654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110万元;2018年支付了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596.40万元,包括:国有资产统计监管补助资金10.40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470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11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45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1万元,增长27.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区属国有企业暨平台公司转型培训经费支出34.03万元、本年度新增工作人员3名,涉及工资统发等相应支出增加56.58万元。

(2)教育支出0.83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1.74%。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62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8万元,增长336.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支出109.2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1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医疗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03,809.95万元,占97.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219.95万元,增长982.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补助支出94219.95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5.11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5.11万元,增长957.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江正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公务车购置)支出45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贴资金支出651万元、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支出874.6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3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44.93万元;减少抚恤金支出21.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5万元,增长44.79%,主要原因是增加差旅费支出26.5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5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20.13万元,下降81.27%,主要原因是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28020.13万元。本年支出6,45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20.13万元,下降81.27%,主要原因是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28020.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万元,下降56.2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减少4.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6万元,下降47.6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6.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6万元,下降35.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和市内其他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国有企业相关工作,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万元,下降83.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9万元,下降72.7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9.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5万元,增长44.79%,主要原因是增加差旅费支出26.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区属经营性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采购系统接口程序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应对2大类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49.64万元。目前正在对4个项目开展自评。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3007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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