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发布日期: 2022-01-07 16:18:58
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调查核实、综合评审等环节,经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吴滩镇居民郭伟为江津区见义勇为拟表彰对象。
拟表彰对象:郭伟,男,年龄40岁。事件经过:2021年10月6日晚上7时许,郭伟同志从江津区吴滩镇邢家村回吴滩街上时,途径吴滩镇滨河路三叉河口停船码头处,听到有人呼救,还有很多人在围观,说是有人落水了。郭伟同志见状没有犹豫,脱下衣裤就跳下水,把落水者救回了岸边,随后又对落水者进行心肺复苏按压,直到被救妇女吐出了水,有了微弱呼吸,郭伟同志才起身离开现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月7日至13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等方式向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南飞,联系电话:47776345,通讯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9号。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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