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关于几江鼎山圣泉双福街道限制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行驶的通告

江津公安规〔20241

为进一步规范几江、鼎山、圣泉、双福街道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提倡货车错峰出行、夜间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津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江津区公安局决定对几江、鼎山、圣泉、双福街道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几江、鼎山街道辖区7:00—24: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通行:鼎山大道与桥南路路口——鼎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滨江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滨江大道与桥南路路口——鼎山大道与桥南路路口道路及其区域内道路(不含迎宾大道)。

客运中心转盘——西门路铜锣路路口——铜锣路武城大道路口——武城大道鼎山大道路口——客运中心转盘道路、文菁路江州大道路口——江州大道体育路路口——体育路柳林路路口——柳林路文菁路路口道路、鼎山长江大桥、几江长江大桥、塔坪路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圣泉街道辖区7:00—24: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通行:津马路清栖路路口以东,西江大道与西彭交界以西,津马路南北大道路口(南北大道秀园路路口)以南区域内道路。

圣泉路、滨州东路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双福街道辖区7:00—24: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通行:福云大道以南、福星大道(福云大道交汇口——九江大道交汇口)以西、九江大道(福星大道交汇口——创业大道交汇口)以北、创业大道(九江大道交汇口——南北大道交汇口)以北、双凤路与建设路交汇口以东区域内道路及福云大道(缙云山支路交汇口——南北大道交汇口)道路。

四、拖拉机、危化品运输车在以上管控区域24小时禁止通行。

五、新能源轻型载货汽车、新能源中型封闭式、厢式载货汽车不受限行时间和区域限制。

六、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载货汽车,车辆所有人应提前向江津区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根据货运车辆运输实际情况,对载货汽车行驶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审核发放通行证或者通行码,方可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451日起施行。《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关于几江鼎山圣泉街道限制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行驶的通告》(江津公安规〔20221号)和《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双福新区限制载货汽车行驶的通告》同时废止。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