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0X1/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28 09:29: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下设4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警令处、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纪律检查室,警务督察支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综合大队、基层基础大队、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行动大队、枪爆危物品管理大队、警卫安保大队、维稳处置大队、行业场所管理大队、校园安全保卫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刑侦综合大队、刑侦情报信息大队、重案大队、侵财案件侦查大队、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大队(区反诈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大队、特警支队、警卫处、便衣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警犬技术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侦查支队、信访工作支队、禁毒科、审计室;监管场所3个,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31个派出所,分别为几江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德感派出所、双福派出所、吴滩派出所、油溪派出所、石门派出所、石蟆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白沙分局、龙华派出所、李市派出所、蔡家派出所、柏林派出所、四面山派出所、先锋派出所、支坪派出所、贾嗣派出所、杜市派出所、珞璜派出所、朱杨派出所、嘉平派出所、西湖派出所、中山派出所、广兴派出所、塘河派出所、夏坝派出所、慈云派出所、四屏派出所、圣泉派出所;另有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77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32.5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44.9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拨款增加1163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增加67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15.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7732.5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016.5万元,教育支出14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7.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44.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29.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5.35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32.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32.58万元,比2022年增加194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05.23万元,比2022年增加1429.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拨款增加1163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增加6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127.35万元,比2022年增加515.35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提标,主要用于雪亮工程建设,执法办案,公安信息化建设,在押人员管理、交通管理、公安装备采购,辅警人员保障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20万元,比2022年增加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计划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核标准,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万元,比2022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变老,车辆燃料费和维护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80万元,比2022年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40万元,比上年减少713.02万元,主要原因为为落实中央过“苦日子”的要求,压减了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3.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23.7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4.7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27.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16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5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治学联系电话:023-47776098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附表(附件3).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