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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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0X1/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3-02 09:09:5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下设2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纪律检查室,警务督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情报信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反恐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警卫处、便衣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校保支队、经济文化安全保卫支队、户政科、信访科、禁毒科、审计室;监管场所3个,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31个派出所,分别为几江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德感派出所、双福派出所、吴滩派出所、油溪派出所、石门派出所、石蟆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白沙分局、龙华派出所、李市派出所、蔡家派出所、柏林派出所、四面山派出所、先锋派出所、支坪派出所、贾嗣派出所、杜市派出所、珞璜派出所、朱杨派出所、嘉平派出所、西湖派出所、中山派出所、广兴派出所、塘河派出所、夏坝派出所、慈云派出所、四屏派出所、圣泉派出所;另有驻区公安局纪检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93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38.81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775.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93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4989.5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6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6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3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87.5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775.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063.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11.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3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38.81万元,比2020年增加477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6.58万元,比2020年增加306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提高,预算了未休假补贴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92.23万元,比2020年增加1711.65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雪亮工程建设,办案业务费,公安装备采购,辅警人员工资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10万元,比2020年或增加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计划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核标准,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不变,继续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500万元,比2020年或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原有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时间久,已到达报废条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10.58万元,比上年增加244.7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92.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16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治学 联系电话:023-47776098


附件下载:

附件4:2021年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2021年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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