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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8-01-31 | [ 发布日期 ] | 2018-01-31 |
发布日期: 2018-01-31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津区公安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公安局有区内院机关1个,内设4个综合管理机构,26个综合执法勤务机构,31个派出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554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68.09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75.09万元,占0.16%;支出总计45842.3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2.3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费。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543.1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02.38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费。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68.09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75.09万元,占0.1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9.1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84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0.71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8.52%,主要是增加基本建设费。
其中:基本支出30,553.08万元,占66.65%;项目支出15,289.26万元,占33.3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支出的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费,按规定在2018年6月前已执行完毕,本年经费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46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7.29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49.65万元,增长59.43%。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设费2661.44万元,追加公安相关专门项目经费5952.56万元,追加专用设置建设项目经费868.15万元,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660.98万元,,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133.75万元,追加人员经费6971.9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9.1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6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5.62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48.82万元,增长60.48%。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设费2661.44万元,追加公安相关专门项目经费5952.56万元,追加专用设置建设项目经费868.15万元,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660.98万元,,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133.75万元,追加人员经费6971.9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支出的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费,按规定在2018年6月前已执行完毕,本年经费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0,870.09万元,占89.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4.16万元,增长70.04%,主要原因是公安工作不确定性带来的专项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120.27万元,占0.26%。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77.82万元,占5.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66万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6.91万元,占2.48%。
(5)住房保障支出962.17万元,占2.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5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6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2.02万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8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11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带来的日常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气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09.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29万元,增长41.58%,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因达到使用年限且无继续使用价值,报废车辆63台,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增执法执勤用车33台,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为183台,故今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8.72万元,增长47.89%,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因达到使用年限且无继续使用价值,报废车辆63台,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增执法执勤用车33台,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为183台,故今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702.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09万元,增长251.05%,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因达到使用年限且无继续使用价值,报废车辆63台,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增执法执勤用车33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2.0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因达到使用年限且无继续使用价值,报废车辆63台,为满足办案需要,新增执法执勤用车33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7.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安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并积极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车辆维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01万元,下降19.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并积极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9.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公安局及其他区县公安局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6万元,下降85.8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6万元,下降72.2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3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3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300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83元,车均购置费21.28万元,车均维护费4.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6.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11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搬迁后,新增大量办公用品,办公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3辆,其中,无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无主要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无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8.7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0.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装备、办公设备、基础工程建设、保安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对5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310.7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05万元,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776098。
附件 |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5,468.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经营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40,945.18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120.27 | |
六、其他收入 | 75.09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77.82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36.91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962.17 | ||
本年收入合计 | 45,543.18 | 本年支出合计 | 45,842.3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9.1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45,842.35 | 合计 | 45,842.35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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