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6-0002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2026-08-20 09:19:5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机构20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30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124.10万元,支出总计46124.10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059.36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公用经费定额保障标准下降,二是未安排培训费预算,三是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1164万,四是数字化运维项目压减支出140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4)住房保障支出2087.23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导致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0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33.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抚恤金、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71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社保费用上涨。公用经费3572.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和民警食堂伙食费等其他公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78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5.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87万元,下降13.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22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单车购置成本下降,购置费用减少15.26万元,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运行费用减少23.14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8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用102.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0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6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2025年度单车购置成本下降。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2.2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16辆警务车辆运行和维修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4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5年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68.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1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人均接待费62元,车均购置费10.25万元,车均维护费3.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会议主要采用线上形式,有效减少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5.1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警人数较上年度减少,培训费用支出同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2.05万元,较上年减少682.78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公用经费定额保障标准下降;二是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5.29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9.8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采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5.88万元,其中小微企业350.4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5318.59万元;未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 |
自评总分 (分) |
90.88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部门 联系人 |
陈俊宇 |
联系电话 |
023-47776098 |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42007.16 |
47321.28 |
46165.03 |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2007.16 |
46737.82 |
46165.03 |
98.77 |
10 |
9.88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林业公安业务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社会治安进行基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更新、维护;交通参与对象进行交通宣传,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林业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立案率、侵财案件和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呈下降态势,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65%,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为群众挽损1000万元以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更新、维护,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85%以上;交通参与对象进行交通宣传,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呈下降趋势。对社会治安进行基础管理,及时收集处置网络舆情信息,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工作和治安防范工作,确保重点人员在控。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确保江津区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加强监管人员管理,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保障在押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民警教育工作,民警全年被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比例1%以下;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培训,参训民警合格率95%以上。加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保障江津区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 |
刑事案件立案率下降16.85%,侵财案件发案数下降率7.86%,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下降率9.07%,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66.67%,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为群众挽损1080.01万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更新、维护,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88.25%;交通参与对象进行交通宣传,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较上年减少11人。对社会治安进行基础管理,及时收集处置网络舆情信息,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工作和治安防范工作,确保重点人员100%在控。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江津区未发生暴恐案事件。加强监管人员管理,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保障在押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民警教育工作,民警全年被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比例1%;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培训,参训民警合格率96%。加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保障江津区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未发生重大政治事件,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99.13。 |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暴恐事件发生数 |
起 |
= |
0 |
0 |
0 |
100 |
5 |
5 |
|
|||
|
电信诈骗案件发案下降率 |
% |
≥ |
8 |
9.07 |
13.38 |
100 |
5 |
5 |
|
|||
|
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 |
% |
≥ |
85 |
88.25 |
3.82 |
100 |
3 |
3 |
|
|||
|
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 |
% |
≥ |
65 |
66.67 |
2.57 |
100 |
3 |
3 |
|
|||
|
侵财案件发案数下降率 |
% |
≥ |
5 |
7.86 |
57.2 |
100 |
5 |
5 |
加大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侵财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 |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定性 |
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真实性。存在一个问题扣2.5分 |
1 |
0 |
100 |
10 |
10 |
|
|||
|
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下降数 |
人 |
> |
0 |
11 |
0 |
100 |
5 |
5 |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 |
|||
|
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数 |
人 |
≤ |
1 |
1 |
0 |
100 |
3 |
3 |
|
|||
|
刑事立案数量下降率 |
% |
≥ |
10 |
16.85 |
68.5 |
100 |
5 |
5 |
通过科技和人力双重投入,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对违法犯罪人员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人员,刑事案件立案数降低 |
|||
|
重点人员在控率 |
% |
≥ |
99 |
100 |
1.01 |
100 |
5 |
5 |
|
|||
|
网上舆情处置响应时间 |
小时 |
≤ |
4 |
4 |
0 |
100 |
5 |
5 |
|
|||
|
参训民警合格率 |
% |
≥ |
95 |
96 |
1.05 |
100 |
3 |
3 |
|
|||
|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 |
1000 |
1080.01 |
8 |
100 |
5 |
5 |
|
|||
|
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数 |
起 |
< |
1 |
0 |
100 |
100 |
5 |
5 |
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全年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 |
|||
|
民警被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比例(与编制数)) |
% |
≤ |
1 |
1 |
0 |
100 |
3 |
3 |
|
|||
|
人民群众安全感 |
% |
≥ |
95 |
99.13 |
4.35 |
100 |
5 |
5 |
|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3 |
3.33 |
100 |
5 |
5 |
|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890 |
835.13 |
6.17 |
100 |
10 |
10 |
|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得满分;占比小于等于10%的,得90%;占比大于10%,不得分 |
4 |
100 |
0 |
5 |
0 |
保障金占比64.5%,原因一是涉及采购年限是多年的,二是当年均不需要付款,按一体化系统规则,需要保障金采购 |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万元 |
≤ |
5764 |
6838.17 |
18.64 |
0 |
5 |
0 |
重庆市公安局考核要求按照上年度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70%保障待遇,高于江津区6万元/人的标准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政务数字化运维管理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94.44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陈俊宇 |
联系电话 |
023-47776098 |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0 |
2208.77 |
2208.77 |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2208.77 |
2208.77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按区财政统一安排,设立此项目,用于区公安局政务数字化运维管理项目 |
按区财政统一安排,设立此项目,用于区公安局政务数字化项目的正常运行运转和运维管理 |
年稳定运行天数364天,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低于24小时,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低于4小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25%,信息化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震慑,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6.85%,用户满意度85%,圆满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保障项目个数 |
个 |
≥ |
15 |
15 |
0 |
100 |
20 |
20 |
| ||||
|
年稳定运行天数 |
天 |
≥ |
360 |
364 |
1.11 |
100 |
10 |
10 |
| ||||
|
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 |
小时 |
≤ |
24 |
24 |
0 |
100 |
10 |
10 |
| ||||
|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
小时 |
≤ |
4 |
4 |
0 |
100 |
10 |
10 |
| ||||
|
信息化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震慑,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
% |
≥ |
6 |
16.85 |
180.83 |
100 |
20 |
20 |
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强监管和震慑,降低了刑事案件发案率 | ||||
|
保障信息安全,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次数 |
次 |
< |
1 |
0 |
100 |
100 |
10 |
10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数据泄露事件 | ||||
|
用户满意度 |
% |
≥ |
90 |
85 |
5.56 |
44.4 |
10 |
4.44 |
财政未按合同全额保障,供应商满意度较低 | ||||
本部门无此事项。
本部门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部门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宇 联系电话:023-4777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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