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09:11:23
附件3: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本级)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本级)为江津区公安局组成单位,有内设机构40个,监管场所3个,派出所31个。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183.46万元,支出总计49183.46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270.71元,增长7.12%,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等基建项目进入付款高峰期,二是追加应指工程、视频监控和中心机房运行维护、雪亮工程链路传输费用等信息化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8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0.71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等基建项目进入付款高峰期,二是追加应指工程、视频监控和中心机房运行维护、雪亮工程链路传输费用等信息化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1.11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等基建项目进入付款高峰期,二是追加应指工程、视频监控和中心机房运行维护、雪亮工程链路传输费用等信息化项目经费,三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7.09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41176.75万元,占比8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6.9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等基建项目进入付款高峰期,二是追加应指工程、视频监控和中心机房运行维护、雪亮工程链路传输费用等信息化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145.92万元,占比0.3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64.88万元,占8.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1812.95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费用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682.96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47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补贴清理,抵扣以前年度多缴纳公积金249.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8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79.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抚恤金、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32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社保费用上涨。公用经费4254.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和民警食堂伙食费等其他公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83万元,减少8.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4.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57万元,下降28.97%,主要原因一是仅购置部分急需更换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303.16万元;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4.54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购车117.76万元,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车辆老化和全天巡逻勤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40.3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用117.7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0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68万元,增长278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仅支出上年购车购置税4.08万元,2024年购车117.7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5.3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16辆警务车辆运行和维修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39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化,耗油与维修成本增加;二是全天候巡逻勤务增加。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7万元,增长64.38%,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待批次与人次均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6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53.85元,车均购置费11.78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召开的会议有所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72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2024年重庆市公安局对警衔晋升进行了改革,部分应参加培训人员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未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4.83万元,较上年减少374.83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维修费、租赁费等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0.61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一是弥补公积金、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236万元;二是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35万元退回财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9%。主要用于采购应指工程运维服务、雪亮工程前端设备运维服务、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智能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城市交通体检平台服务、巡逻装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单位5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9项,涉及资金17973.8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 1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
江津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
自评总分 |
60.89 | |||||||||
名称 |
(分) | |||||||||||
项目主管 |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部门 |
邓海林 |
联系电话 |
13609412225 | |||||
部门 |
联系人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预算数 |
(%) |
权重 |
得分 | |||||||||
|
|
|
(分) | |||||||||
0 |
1390 |
1390 |
100 |
|
| |||||||
其中: |
0 |
1390 |
1390 |
100 |
10 |
10 | ||||||
财政拨款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江津区执法办案中心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进入收尾阶段, |
完成江津区执法办案中心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暂未投入使用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建设事故发生数 |
起 |
≤ |
1 |
0 |
100 |
100 |
5 |
5 |
未发生建设事故,指标值设定有问题 | |||
设计功能实现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项目设计变更率 |
% |
≤ |
5 |
4 |
20 |
100 |
10 |
10 |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建设周期 |
天 |
≤ |
365 |
380 |
4.11 |
58.9 |
10 |
5.89 |
| |||
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安全事故发生率下降 |
% |
≥ |
30 |
0 |
100 |
0 |
10 |
0 |
暂未投入使用 | |||
较概算节支率 |
% |
≥ |
15 |
0 |
100 |
0 |
15 |
0 |
| |||
一体化办案新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化,提高办案效率 |
% |
≥ |
30 |
0 |
100 |
0 |
10 |
0 |
暂未投入使用 | |||
用户满意度 |
% |
≥ |
92 |
92 |
100 |
100 |
10 |
10 |
| |||
— 1 —
本单位无此事项。
本单位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治学 联系电话:023-4777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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