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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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0X1/2024-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07:53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机构40个,监管场所3个,派出所31个,另有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47210.3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51.82万元,总计4786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79万元,同比增长2.14%;支出总计4682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52万元、同比增长1.34%;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3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27万元、同比增长59.11%。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21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1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97.29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706.33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增加974.92万元,抚恤金增加167.3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66.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减少698.55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8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3.09万元,占比64.99%;项目支出16391.98万元,占比35.01%。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617.52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项目支出减少678.34万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公积金等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295.86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3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27万元,同比增长59.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镇街大力支持公安工作,转入工作经费1003.19,綦江、璧山区公安局转入代押人员给养费294.4万元,支出912.32万元,年度结余净增加385.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912.75万元,支出总计45912.7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917.5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78.31万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公积金等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295.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1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5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78.31万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公积金等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29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9.83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1597.7万元,公用经费210.33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1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5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78.31万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公积金等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29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9.83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1597.7万元,压减公用经费210.33万元。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8058.19万元,占比8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8.31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1597.7万元,压减公用经费210.33万元。

(2)教育支出146.53万元,占比0.32%。较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95.97万元,占1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48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追加养老保险139.05万元,职业年金69.55万元,抚恤金339.45万元,追减长赡人员补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5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83.77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经费189.56万元,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75.7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28.29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84万元,下降26.27%,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补贴清理,抵扣以前年度多缴纳公积金508.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3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0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9.41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377.38万元,年度考核奖增加364.7万元,养老保险增加603.45万元,职业年金增加301.56万元,抚恤金、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4.45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485.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少149.89万元,基本工资减少105万元。公用经费462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44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补贴公积金支出790万元,补贴社保支出166万元,2023年仅需补贴公积金139.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和民警食堂伙食费等其他公用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9.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19万元,下降29.4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80万元,因招标采购原因未能实现车辆购置;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51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上年减少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4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用4.08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税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35万元,下降97.6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能实现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16辆警务车辆车辆运行和维修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11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疫情后,2023年办案出差较上年增加,车辆使用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4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456.44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补贴公积金支出790万元,补贴社保支出166万元,2023年仅需补贴公积金13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0.33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210.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830%,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本年度现场会议次数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2.64万元,较上年13.08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疫情后,以前年度积累的应训人员参加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6.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6.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18%。主要用于采购公安专用装备、办公设备、监管场所医疗服务、智慧双福项目运维服务及链路租赁、更换机房UPS蓄电池、交通电子设施运行维护及传输链路租用服务、DNA实验室耗材、移动警务终端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0项,涉及资金15472.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2)公开内容。

1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

自评总分

91.3

名称

(分)

项目主管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财政归口科室

行政政法科

部门

晏露

联系电话

15123151808

部门

联系人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执行率

预算数

(%)

权重

得分

(分)

47732.58

47210.34

46825.07

99.18

其中:

47732.58

45912.75

45912.75

100

10

10

财政拨款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了暴恐事件发生,重点人员稳控率100%,及时处置网络舆情,有效的维护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公安法治队伍建设,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刑事案件立案率下降3%,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2%以上,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超85%;通过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电诈案件发案下降超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查处道理交通违法,完成道理隐患排查及整治,确保“亡人”交通事故下降率超5%,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超95%;加强监管人员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零发生;“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群众满意度超过90%;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执法质量考评位居全市前十,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稳步提升,民警违法被处理人数不超过1%,区公安局民警参训合格率超90%,全年绩效考评市公安局“第一阵营”;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了暴恐事件发生,重点人员稳控率100%,及时处置网络舆情,有效的维护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公安法治队伍建设,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刑事案件立案率下降3%,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2%以上,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超85%;通过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电诈案件发案下降超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查处道理交通违法,完成道理隐患排查及整治,确保“亡人”交通事故下降率超5%,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超95%;加强监管人员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零发生;“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群众满意度超过90%;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执法质量考评位居全市前十,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稳步提升,民警违法被处理人数不超过1%,区公安局民警参训合格率超90%,全年绩效考评市公安局“第一阵营”;

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0.77%、39.08%,电诈现案破案率排全市第一。严密防范政治安全风险,加强涉政、涉恐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第一时间封堵、删除涉政谣言和有害信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万余起,化解率达98.1%;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0.4万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275处,全区亡人交通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52%、14.29%,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狠抓严打整治,刑事案件发案有效遏制;狠抓基层基础,安全防范能力大幅提升;突出惠民有感,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推动警务效能提升;突出规范执法,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稳步提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说明

暴恐事件发生数

1

0

100

100

5

5

电信诈骗案件发案下降率

%

5

12.23

144.6

100

5

5

交通电子设施在线率

%

95

90

5.26

47.4

3

1.42

九类案件现案破案率

%

85

91.95

8.18

100

3

3

治安案件发案数下降率

%

2

11.59

479.5

100

5

5

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下降率

%

5

14.52

190.4

100

5

5

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数

1

0

100

100

3

3

刑事立案数量下降率

%

3

11.59

286.33

100

5

5

重点人员稳控到位,发生进京上访人数

人次

5

0

100

100

5

5

网上舆情处置响应时间

小时

1

1

0

100

5

5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

80

86.77

8.46

100

3

3

绩效考评在全市第一阵营

13

25

92.31

0

5

0

因训民警参训合格率

%

90

86.18

4.24

57.6

5

2.88

“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

定性

1

0

100

5

5

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数

1

0

100

100

5

5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500

718.56

43.71

100

5

5

民警违法被处理人数

%

1

0.2

80

100

5

5

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考评位居全市前十

10

3

70

100

5

5

矛盾纠纷化解率

%

95

98.1

3.26

100

5

5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定性

基本建立

基本建立

0

100

3

3

群众满意度

%

90

92

2.22

100

5

5

“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数

万元

0

-124.51

0

100

5

5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雪亮工程

自评总分

73.89

名称

(分)

项目主管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财政归口科室

行政政法科

部门

刘礼

联系电话

13709416679

部门

联系人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执行率

预算数

%

权重

得分

(分)

556.15

83.07

83.07

100

其中:

556.15

83.07

83.07

100

10

10

财政拨款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计本年度需支付未结工程尾款556.15万元,体现我区政府单位遵守合同的决心,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预计本年度需支付未结工程尾款83.07万元,体现我区政府单位遵守合同的决心,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本年度实际支付未结工程尾款83.07万元,其余款项待项目财政评审结束后再行支付,体现我区政府单位遵守合同的决心,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说明

软件采购数量

7000

6000

14.29

0

20

0

用户数量

100

120

20

100

10

10

政府采购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视频存储时间

30

30

0

100

10

10

系统故障率

%

2

2.1

5

50

10

5

系统扩展性

定性

0

100

10

10

硬件兼容性

定性

0

100

10

10

用户满意度

%

90

89

1.11

88.9

10

8.89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装备费(政法转移支付)

自评总分

80

名称

(分)

项目主管

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财政归口科室

行政政法科

部门

晏露

联系电话

15123151808

部门

联系人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执行率

预算数

%

权重

得分

(分)

56.7

56.7

56.7

100

其中:

56.7

56.7

56.7

100

10

10

财政拨款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公安十四五装备建设;民警单警装备更换;民警服装配发;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十四五装备建设;民警单警装备更换;民警服装配发;公安信息化建设

2022年度未支付转移支付资金,本年度完成支付,绩效指标按照22年项目填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说明

民警服装配发

%

100

100

0

100

20

20

装备购置数量

20

13

35

0

20

0

业务装备采购率

%

90

96

6.67

100

10

10

促进办案条件改善

定性

是否显著

0

100

10

10

提升民警办案效率

%

30

30

0

100

10

10

提升民警执法形象

定性

高中低

0

100

10

10

民警满意度

%

90

92

2.22

100

10

10














1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治学    联系电话:023-4777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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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32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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