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3 |
发布日期: 2023-08-23 15:19:57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津区公安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机构40个,监管场所3个,派出所31个,另有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46504.0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55.36万元,总计468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02.77万元,同比降低13.96%;支出总计462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7899.23万元、同比降低14.60%;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5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46万元、同比增长83.43%。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465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9.98万元,同比降低13.7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基建等项目资金减少5700万;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规范后,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62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9.23万元、同比降低14.60%,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基建等项目资金减少5700万;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规范后,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46万元,同比增长8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镇街、园区、街道大力支持公安工作,转入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600余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99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6.60万元,降低15.06%。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基建等项目资金减少5700万;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规范后,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9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6.60万元,降低15.06%。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基建等项目资金减少5700万;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规范后,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2.4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一是按财政要求统一压减支出2020.11万元,二是年末部分项目未实现支出追减经费,三是追加第二次下达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9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6.6万元,降低15.06%。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规模,基建等项目资金减少5700万;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规范后,人员经费减少2200万。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2.4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一是按财政要求统一压减支出2020.11万元,二是年末部分项目未实现支出追减经费,三是追加第二次下达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9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8315.81万元,占85.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0.49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压减经费支出2020.11万元,二是年末部分项目未实现支出追减经费。
(2)教育支出139.56万元,占0.31%,与年初预算相同。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53.69万元,占8.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8.48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追加养老保险298.55万元,职业年金149.28万元,抚恤金172.09万元,退休“中人”补贴27.17万元,长赡人员补助73.60万元,追减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82.5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624.67万元,占3.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6万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经费319.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261.46万元,占2.80%,与年初预算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3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6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9.37万元,同比降低9.20%,主要原因是中央津补贴清理后,22年未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及应休未修年休假补贴。
公用经费417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59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全年防疫支出增加3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4.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2万元,增长4.2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97万元,降低15.51%,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2021年车辆购车26台,22年仅购车10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174.4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43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车辆购车26台,22年仅购车1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9.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办案等公安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1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并积极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车辆维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7.18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油卡进行清理,调剂了沉淀资金55万余元,22年油价较上年涨幅较大。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降低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6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17.44万元,车均维护费3.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3.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统计口径变化,将办公大楼运行、车管所运行、应指工程机房三个项目运行支出纳入,合计415.13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3万元,降低86.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充分运用视频网络系统。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36万元,降低19.6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人员聚集,减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9%。主要用于采购公安装备、办公设备、基础工程建设、雪亮工程链路运行维护、智能化设备运行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1项,涉及资金15857.96万元,平均自评得分86.71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区财政局绩效目标申报要求进行了编制,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 |
自评 总分 (分) |
88.29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晏露 |
联系电话 |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5787.60 |
46504.01 |
46207.55 |
99.36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787.60 |
44995.20 |
44995.20 |
99.87 |
10 |
9.9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圆满完成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了暴恐事件发生,重点人员稳控率100%,及时处置网络舆情,有效的维护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公安法治队伍建设,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通过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1.75万元;“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人民群众安全感超过95%,区公安局全年绩效考评市公安局“第一阵营”; |
区公安局以二十大安保工作为中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了暴恐事件发生,重点人员稳控率100%,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723起,通过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5.8%,区公安局全年绩效考评为优 |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暴恐事件发生数 |
次 |
≤ |
1 |
0 |
0 |
100 |
5 |
5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
定性 |
好 |
全部完成 |
0 |
100 |
5 |
5 |
||||||||||
绩效考评在市局“第一阵营” |
|
定性 |
优 |
全部完成 |
0 |
100 |
5 |
5 |
||||||||||
刑事立案数量下降数 |
起 |
|
0 |
723 |
0 |
100 |
5 |
5 |
||||||||||
预决算差异率 |
% |
≤ |
30 |
-1.63 |
0 |
100 |
6 |
6 |
||||||||||
重点人员稳控率 |
% |
≥ |
99 |
100 |
0 |
100 |
5 |
5 |
||||||||||
网上舆情处置响应时间 |
小时 |
≤ |
1 |
1 |
0 |
100 |
5 |
5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
% |
≥ |
90 |
72.44 |
19.51 |
0 |
6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0 |
-15.51 |
0 |
100 |
6 |
6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0 |
-15.06 |
0 |
100 |
6 |
6 |
||||||||||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 |
321.75 |
600 |
0 |
100 |
5 |
5 |
||||||||||
“放管服”建设持续升级,有效服务群众 |
|
定性 |
好 |
全部完成 |
0 |
100 |
5 |
5 |
||||||||||
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数 |
次 |
≤ |
0 |
0 |
0 |
100 |
5 |
5 |
||||||||||
公安法治队伍建设 |
|
定性 |
有效改善 |
基本完成 |
20 |
80 |
5 |
4 |
||||||||||
深化警务机制改革 |
|
定性 |
有效改善 |
基本完成 |
20 |
80 |
5 |
4 |
||||||||||
提升破案攻坚能力 |
|
定性 |
良 |
全部完成 |
0 |
100 |
5 |
5 |
||||||||||
民警违法被处理人数 |
人 |
≤ |
1 |
7 |
100 |
0 |
5 |
0 |
||||||||||
人民群众安全感 |
% |
≥ |
95 |
95.8 |
0 |
100 |
5 |
5 |
||||||||||
绩效制度建设 |
|
定性 |
基本建立 |
全部完成 |
0 |
100 |
6 |
6 |
||||||||||
说明 |
|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转移支付)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余治学 |
联系电话 |
023-47776098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50 |
50 |
100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50 |
5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打击遏制电信诈骗犯罪,为群众追赃挽损,进行反诈宣传,提高江津人民反诈骗意识,降低电信诈骗发案率。 |
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43人,破获电信诈骗案件776件,电信诈骗发案同比下降1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群众反诈宣传知晓率92%。 |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数 |
人/年 |
≥ |
200 |
243 |
0 |
100 |
15 |
15 |
|||||||
电信诈骗案件破案数 |
件 |
≥ |
700 |
776 |
0 |
100 |
15 |
15 |
|||||||
电信诈骗发案同比下降率 |
% |
≥ |
10 |
14 |
0 |
100 |
20 |
20 |
|||||||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年 |
≤ |
400 |
600 |
0 |
100 |
20 |
20 |
|||||||
反诈宣传群众知晓率 |
% |
≥ |
90 |
92 |
0 |
100 |
10 |
1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3 |
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 余治学 联系方式:023-47776098。
— 1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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