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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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0X1/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8-31 16:21:45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津区公安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江津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加强驻企业公安业务指导。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公安局有区内院机关1个,内设4个综合管理机构,26个综合执法勤务机构,31个派出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446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6.68万元,同比下降6.98%;支出总计5410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3893.9万元、同比下降6.71%;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5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92.78万元、同比下降35.17%。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446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6.68万元,同比下降6.98%,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开支,控制新项目的申报,二是雪亮工程、车管所等基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71.80万元,占97.26%;其他收入942.20万元,占1.73%,年初结转和结余548.14万元,占1.0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410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93.9万元、同比下降6.71%,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开支,控制新项目的申报,二是雪亮工程、车管所等基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减少68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348.02万元,占57.94%;项目支出22758.76万元,占42.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78万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 各镇街、部门转入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1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2.96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开支,控制新项目的申报,二是雪亮工程、车管所等基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7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7.96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开支,控制新项目的申报,二是雪亮工程、车管所等基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减少6899.0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00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0.9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追加应指工程1798.6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二次下达769万元,指挥中心主体工程赔偿款577.65万元,基建项目尾款114.1万元,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万元,雪亮工程追减资金1165.31万元,公安津贴追减41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1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2.96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开支,控制新项目的申报,二是雪亮工程、车管所等基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5.99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追加应指工程1798.6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二次下达769万元,指挥中心主体工程赔偿款577.65万元,基建项目尾款114.1万元,雪亮工程追减资金1165.31万元,公安津贴追减41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费,按规定在2021年9月前执行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1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46346.90万元,占8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9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追加应指工程、中央转移支付二次下达、指挥中心主体工程赔偿款、基建项目尾款、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资金。

(3)教育支出160.94万元,占0.3%,与年初预算相同。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87.57万元,占6.96%,与年初预算相同。

(5)卫生健康支出1433.87万元,占2.70%,与年初预算相同。

(6)住房保障支出1287.52万元,占2.43%,与年初预算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4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9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7.9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公安津贴1788.66万元由项目支出调整为人员支出列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8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17万元,增加57.37%,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1268万元,本年度不再补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气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9.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71万元,下降23.7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5.37万元,上升41.96%,主要原因2021年度采购公务用车425.31万元,2020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425.3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69万元,下降14.9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2.7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办案等公安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29万元,下降28.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并积极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车辆维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39万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并积极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上级公安局及其他区县公安局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3万元,下降87.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5万元,下降55.0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6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6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4元,车均购置费16.36万元,车均维护费2.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4.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升57.37%,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1268万元,本年度不再补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上升6.3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充分运用视频网络系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0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17万元,下降19.6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培训规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93.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0%。主要用于采购公安装备、办公设备、基础工程建设、雪亮工程链路运行维护、智能化设备运行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1941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区财政局绩效目标申报要求进行了编制,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办案业务费(转移支付)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89.26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财政

处室

行政政法科

项目

联系人

晏露

联系电话

023-4777609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2079

2315

2315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000人,查处治安案件数量10000件,破获侵财案件2500件,抓获逃犯100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下降大于40%,刑案立案数下降大于30%

全年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000人,查处治安案件数量10000件,破获侵财案件2500件,抓获逃犯100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下降大于40%,刑案立案数下降大于30%

2021年江津区公安局全年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088人,查处治安案件数量9259件,破获侵财案件1973件,抓获逃犯159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下降46.8%,刑案立案数下降31.72%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数

1000

1000

1088

100

20

20

查处治安案件数

10000

10000

9259

92.6%

10

9.26

破获侵财案件数量

2500

2500

1973

79%

10

0

追逃抓获逃犯人数

100

100

159

100%

10

10

刑事案件立案下降

%

30%

30%

31.72%

100%

10

10

电信诈骗案件发案下降率

%

40%

40%

46.8%

100%

10

10

保障一线办案人员数量

500

500

501

100%

10

10

民警满意度

%

90%

90%

92%

100%

10

10

说明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第一、查处治安案件数量完成率92.6%,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原因是建党100周年,工作重心下移,治安案件发案下降。

第二,破获侵财案件数量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偏离度超过10%,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严格出差审批,减少了出差次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 余治学   联系方式:023-4777609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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