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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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14:23: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政策性文件19条;预算/决算1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11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6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领域2;工作动态11条;收费价格43条。参加新闻发布会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委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公文办文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专属网页动态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4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属网页动态更新不及时,在时效性和更新频率上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拟定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运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多种展现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环节,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跟踪办理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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