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2-00112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委【2022】32号 |
[ 主题分类 ] | 物价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2 |
发布日期: 2022-03-22 11:21:29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区供电分公司及各转供电单位: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3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文件下载:
津发改委【2022】32号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的通知.doc
津发改委〔2022〕32号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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