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08 09:00:00 大 中 小
尊敬的代模委员:
您好!你们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建设的建议》(第139号)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推动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您心系我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我们深表敬意。经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商讨,现就您所关心的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一)建成屋顶光伏情况。2021年9月我区获批全国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区县,我区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约37.7万千瓦装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截止2022年底,我区已建成屋顶光伏装机约1.1万千瓦,其中: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约0.52万千瓦;杜拉维特约0.34万千瓦;能源职业学院、重庆东科模具、龙禹石油等约0.2万千瓦;同时,有9个镇街36户居民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累计装机规模426千瓦。
(二)光伏项目签约投资建设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区已签约华能、华电、绿点等企业参与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协议总投资约28亿元,装机规模约70万千瓦。其中:中国华能集团重庆分公司投资约15亿元,建设装机规模约37.7万千瓦;华电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亿元,建设装机规模约9万千瓦;重庆绿点新能源科技公司拟投资9亿元,建设装机规模约22万千瓦;大唐重庆渝浩水电开发限公司拟投资3600万元,规划建设装机约1万千瓦。目前,全区共有约2.3万千瓦装机项目正在推进建设,另有约50余家企业正在洽谈,装机规模约5万千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公共机构试点示范建设。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机〔管发2022〕29号)《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津委发〔2022〕16号)要求,我委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机管发〔2023〕4号),目前选定了区中心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江津二中、江津四中、江南职业学校等为2023年我区公共机构光伏开发项目示范单位。我委将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快公共机构屋顶光伏示范项目的建设,以公共机构的率先示范来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屋顶光伏建设。
(二)推动全区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按照区政府安排,我委正会同区经济信息委摸排全区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名单,全面理清我区现有产业集群发展基数,包括光伏玻璃、光伏组件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生产企业、光伏项目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推动成立全区光伏产业联盟,加强光伏产业发展协调沟通,使我区地产光伏组件能够更多更好的运用于我区光伏开发项目,以促进全区光伏产业协同发展。
(三)推动光伏项目落地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有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国家级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委正在推动《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制定,从建设目标、既有建筑光伏改造、新建建筑建设的审批管理等方面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同时开展支持政策研究,对支持光伏发展的给予一定鼓励和支持。正在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点区,即将出台实施方案,将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银行加大对光伏产业的绿色信贷支持。
(四)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区级有关部门将督促项目业主在建设光伏项目时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光伏产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落实,确保建设过程及运行过程安全可靠。
此复函已经我委彭远华主任审签。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科联系(联系人:赵富平;联系电话:81220412),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以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为重点试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
2023年10月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 |
推动全区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推进全区光伏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 |
2023年6月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3 |
推动光伏项目落地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
2023年12月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 |
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 |
2023年6月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