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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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4-10 10:05:00

尊敬的民建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江津区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议》(第158号)收悉。你们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区在双碳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对如何推动江津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你们心系我区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真知灼见,我们深表敬意。经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商讨,现就你们所关心的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区双碳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双碳工作。一是建立完成了“双碳”工作领导机制,制定了《江津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江津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津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文件,组织开展了《江津区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江津区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编制。二是加强能耗“双控”工作。合理分解各镇街、工业园区能耗双控指标,适当预留总量增量指标,协调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务实推进节能管理工作;分类建立完善存量、在建、拟建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台账,抓实“两高”项目排查,严把能耗关、排放关、安全关,推动“两高”项目常态化、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能红绿灯预警制度,探索设置重点行业、企业能耗“双控”目标,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碳达峰工作;开展存量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评价体系研究,推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切实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节能检查和节能监察,推动相关企业(单位)建立完善能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

(二)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抓住碳排放大户——能源领域这个牛鼻子,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领域节能减排。一是华电德感分布式能源项目完成投资约1.6亿元,已建成能源站供热主机及热网,预计天然气供气管网10月建成后投用;大唐江津燃机发电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装机规模约107万千瓦,目前项目已核准,拟6月底前动工建设。二是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全区已建成约1.1万千瓦,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重庆绿点等备案70万千瓦,双福、珞璜、白沙园区近期开工建设约2.3万千瓦,预计年内完成5万千瓦建设。三是推进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初步提出永兴滩子口、四屏竹园、西湖3个抽水蓄能项目,装机规模分别为30万千瓦、120万千瓦、120万千瓦,我委将按时序推进相关项目纳规,力争永兴滩子口项目尽早纳规开工建设。

(三)推动经济低碳绿色循环化发展。一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源头管控,加强项目用能评价,对拟招商的高能耗产业项目提出节能方面建议意见。二是协同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抓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查、绿色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创建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发展。三是会同区经济信息委抓好各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出循环化改造清单,开展双福污水处理厂生态补给水等水资源利用项目建设,推动石膏、铝灰、机械加工废铁屑等资源回收再利用,促进资源能源循环化利用。四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船舶岸电设施改造,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充电桩配套建设规定,推动有条件的既有加油站新增充电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双碳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相关区领导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双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承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目前,我区已完成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制定并印发执行,正在拟定2023年双碳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任务及主要发展目标,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二)加强低碳绿色发展宣传。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在商场、公交站台、公共机构等重要场所,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让低碳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让节能减排的意识成为全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各界都参与和支持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三)落实能耗“双控”管理机制。以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重点,开展企业能效管理。一是从源头严控“两高”项目不合理增长。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要求,坚决杜绝引进高耗能过剩落后产能项目。对引进的产业项目,着重考察项目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求项目能效水平控制在万元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以内(我区2025年万元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审慎引进万元增加值能耗大于0.64吨标准煤的项目(2020年重庆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水平的85%,市级约束目标)。二是推动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指导3家水泥企业 2家卫生陶瓷企业制定“十四五”节能改造计划,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切实提高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测算及履约。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碳排放量测算,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按期履约申报解缴碳排放量。

(四)推动金融创新支持低碳发展。我区现有3支基金能对绿色产业发展进行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分别是国科联动基金、专精特新基金、江津基金,符合条件、有意愿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积极协助企业和相关基金进行对接。我区绿色信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22年末,我区绿色信贷余额111.59亿元,同比增长65.6%。目前,我区正在推进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重点区,即将出台实施方案,将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银行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

(五)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多领域开展全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试点示范。一是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在学校、医疗机构等积极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力争完成区第二人民医院、江南职高等一批单位的屋顶光伏试点建设,通过公共机构的试点示范,引领社会各方面参与屋顶光伏建设;二是积极开展无废企业创建。2022年已成功创建一个无废园区、15家无废企业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一批无废企业,让资源循环化利用、能源高效利用成为企业发展共识,进一步提升江津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水平。

(六)加强双碳发展能力建设。一是务实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区决咨委成立专门小组,协调推进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推动我区双碳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决策参谋支撑。二是强化碳汇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由统计部门牵头建立我区碳汇统计报表制度,由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林业碳汇开发,收集2013年以来我区营林造林情况,梳理可用于碳汇开发的林业资源有关信息,为区政府决议碳汇开发提供决策支持。

此复函已经我委彭远华主任审签。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你们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科联系(联系人:赵富平;联系电话:81220412,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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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加强双碳工作组织领导,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

20235

区发展改革委

2

加强节能低碳宣传,在重大节日开展重点宣传。

20237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3

落实能耗“双控”管理机制。从源头严控“两高”项目不合理增长,推动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测算及履约。

20235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4

推动金融创新支持低碳发展。

20235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5

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积极开展无废企业创建。

20236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6

加强双碳发展能力建设,务实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强化碳汇测算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202312

区决咨委、区统计局、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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