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8 10:05:00 大 中 小
段兵委员:
您提出的《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第36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三大门户网站上公示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让市场主体能够提前获取招标信息,准备投标更加充分,进一步优化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同时,建立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站,公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二、关于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的建议
我区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6月底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后,经济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管,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直接监管,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对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实施行业监管,区国资委按照法定职责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出资人监管。区经济信息、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国资、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相应合同履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了公共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和交易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统一,其运行机构为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兴公司),负责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并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完善平台建设。
三、关于搭建“智慧交易”平台的建议
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公管〔2020〕25号)要求,从2021年8月16日起,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了从招标计划、项目备案、挂网公示、开评标、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线上操作,进一步缩短了开评标时间,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升了市场主体获得感。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入驻新政务服务大厅,正在按重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智慧交易”工作。
四、关于加强平台队伍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津兴公司管理运行,主要负责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交易服务、咨询服务。在平台队伍建设方面,津兴公司面向区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公开招聘的具有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并修订完善了《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流程》《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员工考核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政策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履职、日常工作情况的监督,时刻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进一步增强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江津区招标投标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怀,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地支持和帮助。区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认真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职能,采取更实、更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全区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健全,努力营造招标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为推动江津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此复函已经彭远华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杨铃,联系电话:81220404),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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