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3 09:15:00 大 中 小
尊敬的唐毅委员、民盟界别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第22号)及并案件《关于全面支持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收悉。你们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你们心系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新能源汽车推广,我们深表敬意。经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商讨,现就你们所关心的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一 )我区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我区目前有3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其中,有2家企业在生产新能源车型。其中: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现有风光E3、风光MiniEV等新能源车型,均为2021年量产上市,全年共生产239辆。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现有天琴电动屋1款新能源车型,与长寿新特新能源汽车公司合作生产,2021年量产上市,全年共生产1191辆。从2家企业生产情况看,没有一家企业一款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突破1万辆。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出台情况。
1.市级政策。2022年以来,市级密集制定了《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工业〔2022〕444号)及《重庆市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发展新高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全市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拟出台文件,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执行国家充电设施奖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我市充电设施奖补、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等配套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行谋划和布局,对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生态、丰富应用场景、增强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部分具体目标为:到2023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到2025年超过100万辆;到2025年,建成换电站200座,建成加氢站20座,建成公共充电桩3万个。2022年,全市力争产销新能源汽车30万辆,其中高端乘用车5万辆,中低端乘用车22万辆,商用车3万辆。2022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500辆。2022年,全市新建充电桩4.1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0.13万个,个人充电桩4万个,建成换电站100座(下达江津目标为建设公共充电桩36个,个人充电桩1370个,建成换电站4座)。
2.区级政策。近年来,我区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江津府办发〔2019〕57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30号)等文件,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使用环境、推动公共领域率先应用、落实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加强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规定和明确。在《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江津府发〔2021〕12号)中,我区对汽车产业发展提出了相关目标。提出到2025年,整车产品向高端化、轻量化方向转型升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汽摩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360亿元,其中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产值达100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江津府发〔2021〕12号)及结合各位委员建议,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以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双福工业园)为重点,以东风小康为龙头,培育我区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推动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目前,我区正开展东风小康双福生产基地迁建至德感工业园原北汽产业园,建设东风小康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在盘活闲置土地的同时,利用德感工业园现有汽车配套产业打造江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二)加强政策扶持。按照《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3号)《重庆市江津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江津府办发〔2019〕5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包括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规范建设公用或专用充电站及建设换电站、加氢站补贴等。对招商引进我区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除了享受国家、重庆、江津的普惠政策之外,我区还将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企业需要,制定“一企一策”,从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扶持其发展壮大。
(三)强化招商健全产业链条。区招商投资局及各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条招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车、汽摩零部件等细分领域进行,特别是强化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突出作用的电池、伺服电机及整车生产企业的关键项目引进。同时,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开展产业链头部及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时刻掌握发展动向,及时实现对全区已有汽摩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在招商过程中,我区将明确重点区域,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按照“项目库、目标群、路线图”九字方针,编写《产业链招商地图》,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产业发展目标,形成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清单、跟踪清单和签约清单,对照地图清单持续跟踪、重点推进。明确重点对象,根据产业地图项目清单,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上市公司、“国字号”、“央子头”、知名跨国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做文章,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开展产业链头部企业的对接合作,时刻掌握其发展动向,找准合作切入点,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解决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薄弱环节,不断提升企业本地化配套率。
(四)强化金融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前,全区未专门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已设立的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科技创新特征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投资属支持范围。下一步,我区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引导力度。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原材料加工、整车、新能源电池、充电桩等行业的融资支持。二是强化政银企对接。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定期向辖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发展中心、镇街收集辖内企业的融资需求,结合实际,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或“多对多”对接活动,促进银企信息互通,环节企业融资难题。三是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东风小康、润通智能等“链主”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截至2021年12月末,银行机构为36家核心企业及其对应的486家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累计解决信贷需求31.2亿元。
(五)强化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根据市级下达我区2022年的建设任务,我区将竭尽全力确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并争取建设数量更多、分布更合理的充电设施,形成便捷的充电网络,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我区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用快充桩,包括在条件适宜的现有加油站增配充电设施、新建独立充电站、换电站及现有各类停车场新增充电功能等,我委也将积极为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商申报享受市级财政补贴提供必要指导和帮助。
此复函已经我委彭远华主任审签。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科联系(联系人:赵富平;联系电话:81220412,13883484567),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以东风小康为龙头,培育我区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推动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 |
2022年5月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 |
落实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对招商引进我区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除了享受国家、重庆、江津的普惠政策之外,制定“一企一策”,从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
2022年12月 |
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 |
3 |
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车、汽摩零部件等细分领域进行,特别是强化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突出作用的电池、伺服电机及整车生产企业的关键项目引进。 |
2022年12月 |
区招商投资局 |
4 |
持续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原材料加工、整车、新能源电池、充电桩等行业的融资支持。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促进银企信息互通,环节企业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东风小康、润通智能等“链主”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
2022年5月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5 |
全力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并争取建设数量更多、分布更合理的充电设施。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用快充桩。 |
2022年12月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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