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7 16:29:02 大 中 小
民革界别小组: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部门协同共治能力提升的建议》(第8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提案中提到的共享机制待完善、数据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我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已在整改落实,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数据应用相关问题客观存在
一是跨部门的数据应用程度不高。据调研了解,区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主要为国家或市级垂管系统,数据统一存储在上级部门,区级部门无数据调用权限或权限较低。跨部门的数据协同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受上级制约;二是部分数据资源更新不及时。垂管系统数据资源共享只能通过人工的方式将数据导出再导入,且部分垂管系统需通过上级部门将数据导出后下沉至区县,无法实现数据资源的实时更新。
二、我区数据共享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区级共享交换平台
江津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于2019年上线运行,并实现了与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平台通过接口对接、文档导入等方式,汇聚36家区级部门的业务数据。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通过区级共享交换平台申请其他部门或市级数据资源。目前,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政务服务办等单位已通过区级共享交换平台申请调用项目审批、行政处罚、河流水文等数据资源。区委政法委智慧综治项目、区城市管理局智慧城管项目正在规划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获取数据进行开发。
(二)推进市区政务数据协同
为解决数据汇集难、无法调用等问题,2021年4月,我区紧抓市区政务数据协同试点机遇,积极申报数据协同试点,制定《江津区市区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实施方案》,从数据资源同步机制、下沉数据的管理规范、场景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谋划我区数据协同试点工作的开展。2021年9月,我区成功入选首批重庆市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区县,现已完成市场监管局证照分离等数据资源的下沉工作。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
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三种“川渝通办”业务模式,区政务服务办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工作规程》,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设立“川渝通办”专窗,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川渝两地各网上办事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全流程办理的网上支撑和线上线下融合互补办理渠道。目前,“川渝通办”210项事项中,涉及我区14家单位共计171项,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四)强化信息系统整合
根据全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总体要求,已整合部门内部业务相近、使用频率较低、用户数量较少、数据量较小的信息系统27个,关闭“僵尸系统”12个。同时,按照《关于加强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通知》(江津府办〔2020〕16号)文件内容,强化对信息化项目的预算、评审、实施到绩效评价全流程管理,要求信息化项目应充分考虑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利旧,并基于江津区政务云平台进行安装部署,以减少项目的重复性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搭建江津区大数据资源中心
依托江津区“城市大脑”项目,在已建成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夯实数据汇聚、治理和共享开放通道,并对分散、异构的数据源进行抽取、清洗、转换、集成,形成全区共用的大数据资源中心,统一数据资源出口。同时,共享市级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池、专题数据库,沉淀城市数据,为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二)统一全区数据标准规范
按照遵从上位标准、完善本地标准、补充空白标准、标准指导应用的原则,结合我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现状,建立全区统一的数据资源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各部门各系统存在的数据不标准、不完整、重复、错误、不一致等质量问题,使数据在整合、应用的过程中实现统一标准的管理,达到提升整体数据质量、实现信息共享、信息交换、信息关联的目的。
(三)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城市大脑”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大脑”项目运营中心、数据资源中心、数据标准、应用场景等功能模块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处理“城市大脑”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数据共享、数据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委彭远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委信息资源科联系(联系人:胥倩,联系电话:81220420,13896340011),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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